党建制度

日期:2013-02-01  发布人:  作者:  来源: 浏览量:3322
     

 

目 录

一、 党建制度
1、三会一课制度
2、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制度
3、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制度
4、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二、党风廉政及行风建设制度
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三、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制度
1、东宁县县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办法
四、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制度
1、东宁县党政机关公务车辆管理办法
2、东宁县党政办公中心管理办法
3、党政办公中心饮用水管理制度
4、通勤车管理办法
5、东宁县党政办公中心外来办事人员进入管理办法
6、党政办公中心停车场管理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

1、支部党员大会。每季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是: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讨论研究本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听取、讨论支委会工作报告,并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委会成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党员汇报自身在中心工作和参加党组织开展的主题实践活动中的表现,交流做法和经验;讨论决定其它应由支部党员大会决定的事项等等。
2、支部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的主要内容是:讨论研究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指示和党员大会决议;教育、管理党员,搞好支部自身建设;进行思想政治工作;领导群众组织工作;处理支部日常事务,向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保证行政及监督工作的正确方向和任务的完成等问题。
3、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是: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检查党员的学习、思想、工作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情况;研究非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情况等等。
4、党课。每半年开展一次。党课可以采用上级有关部门统一编写的或党刊发表的教材,也可自编自写,党课内容要紧密联系支部党员思想实际或根据形势、任务进行,可请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或由党支部成员授课。每个党员都应自觉地、积极地参加党课活动。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制度

1、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2、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记载积极分子的基本情况、思想汇报和组织考评等,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表》。
3、党支部要指定1-2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吸收积极分子听党课,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参加一些党的活动,分配给他们一定的工作,让他们经受锻炼和考验,定期进行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的培训。
4、支部每季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制定改进措施。
5、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列为发展对象。
6、党支部要对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政治审查,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7、党支部每年要根据考察情况,调整充实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提出具体培养措施,对条件成熟的要列出发展计划,及时报上级党委。



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制度

1、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1次,由支部书记主持。
2、民主生活会的日期和议题,要提前通知支委做好准备。同时,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3、民主生活会要充分发扬民主,畅所欲言,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统一认识,解决矛盾,充分体现党内生活的思想性、原则性。
4、因故缺席的委员可以提交书面发言,会议的情况和批评意见在会后由支部主要负责人转告缺席人员。
5、召开民主生活会前,要报请上级党委派人参加,以了解情况,进行指导。会后,要向上级党委写出书面报告。
6、民主生活会上检查和反映出的问题,要认真进行整改,整改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7、各委员要经常开展谈心活动,交流思想,相互谅解与支持,努力维护班子的团结和统一。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上级党委领导下,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支部为单位,每年进行1次。
2、民主评议党员,可采取自评、互评、请党外有威信的群众参评及填写民主测评表等方法,具体评议方法根据上级党委的指导,由党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
3、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由支部书记主持,必要时由上一级党组织派人参加。评议结束后,主持人应将评议情况转达本人,并报上一级党组织。 (责任编辑:机关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