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以及环发【2015】162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规定,现建设单位向社会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信息,具体如下:
一 、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东宁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东宁市东宁镇永登街北侧,北向河路东侧
建设单位:东宁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综合楼、附属用房及配套污水处理站
项目投资:工程总投资2798.51万元
二、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概述
项目施工建设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有:建筑材料运输、施工厂区及附近的噪声污染;扬尘污染、运输汽车尾气;施工产生的污水及施工生活废水等;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项目投入运营后可能产生的主要污染物:污水主要为医疗废水、职工生活排放污水、餐饮废水等;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医疗固体废物及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噪声主要来源于水泵房及职工生活等产生的社会噪声。
三、 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1) 施工期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于容易产生粉尘的施工生产过程,运输车辆需采取封闭运输,同时堆放要加盖苫布,对施工区要适时进行洒水降尘,以减少扬尘造成的大气污染。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应选用高质量燃油,以有效地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再排放,废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本工程施工期生活污水产生量不大,设置防渗旱厕,定期集中清掏,严禁将生活污水随意泼洒。
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械,尽量选用噪声低的施工机械,从根本上降低噪声,对现场噪声高的施工设备,在施工机械上安装消声装置,如隔声罩或隔声屏障,使机械设备的噪声源声压级满足控制标准。同时要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保持机械润滑,降低运行噪声,运输车辆在经过有居民居住的地方附近时,要减速慢行,以免对居民生活造成不良影响。
(2) 运营期
①污水:废水主要来自医疗废水、职工生活污水及餐饮废水。本项目无传染科室、采用干法显影,因此无传染性废水及显影废液。废水经一级强化+消毒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东宁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②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生活垃圾及医疗固废等。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医疗垃圾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③噪声:项目建设营运后,噪声源主要来自于污水处理站水泵及人员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项目水泵系统采用整体密闭结构,减震降噪。办公职员和就诊人员日常工作及活动产生,属于社会生活噪声,社会噪声是不稳定的、短暂的,主要通过加强管理等措施来控制。
四、 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满足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项目的建设具有显著地社会、经济效益,有利于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本环境影响评价认为,项目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实行总量控制及采取严格的环保措施,各种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控制在环境功能允许的范围内,不会改变现有环境功能。从环境角度来看,本项目是可行的。
五、建设单位及委托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东宁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453-3623493
邮箱:dnxfybjy@163.com
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黑龙江省清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451-82937455
电子信箱:hljqzhj@163.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
(2)您认为该项目建设有益之处是什么?
(3)该项目在建设施工期间您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4)该项目在运营过程中您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5)您认为该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对污染防治是否有效?
(6)您是否支持本项目建设?
(7)您是否同意项目在该场址建设?
(8)如果您不同意该项目的建设或在该场址建设,请说明理由,并提出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提出自己的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问询及意见提出时限为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东宁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二〇一六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