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网上公示

日期:2016-10-20  发布人:姜颜  作者:  来源: 浏览量:2439
     

  根据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以及环发【2015】162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规定,现建设单位向社会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信息,具体如下:

   、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东宁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东宁市东宁镇永登街北侧,北向河路东侧

  建设单位:东宁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综合楼、附属用房及配套污水处理站

  项目投资:工程总投资2798.51万元

二、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概述

  项目施工建设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有:建筑材料运输、施工厂区及附近的噪声污染;扬尘污染、运输汽车尾气;施工产生的污水及施工生活废水等;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项目投入运营后可能产生的主要污染物:污水主要为医疗废水、职工生活排放污水、餐饮废水等;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医疗固体废物及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噪声主要来源于水泵房及职工生活等产生的社会噪声。

三、  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1)  施工期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于容易产生粉尘的施工生产过程,运输车辆需采取封闭运输,同时堆放要加盖苫布,对施工区要适时进行洒水降尘,以减少扬尘造成的大气污染。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应选用高质量燃油,以有效地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再排放,废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本工程施工期生活污水产生量不大,设置防渗旱厕,定期集中清掏,严禁将生活污水随意泼洒。

  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械,尽量选用噪声低的施工机械,从根本上降低噪声,对现场噪声高的施工设备,在施工机械上安装消声装置,如隔声罩或隔声屏障,使机械设备的噪声源声压级满足控制标准。同时要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保持机械润滑,降低运行噪声,运输车辆在经过有居民居住的地方附近时,要减速慢行,以免对居民生活造成不良影响。

(2)  运营期

  ①污水:废水主要来自医疗废水、职工生活污水及餐饮废水。本项目无传染科室、采用干法显影,因此无传染性废水及显影废液。废水经一级强化+消毒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东宁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②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生活垃圾及医疗固废等。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医疗垃圾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③噪声:项目建设营运后,噪声源主要来自于污水处理站水泵及人员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项目水泵系统采用整体密闭结构,减震降噪。办公职员和就诊人员日常工作及活动产生,属于社会生活噪声,社会噪声是不稳定的、短暂的,主要通过加强管理等措施来控制。

四、  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满足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项目的建设具有显著地社会、经济效益,有利于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本环境影响评价认为,项目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实行总量控制及采取严格的环保措施,各种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控制在环境功能允许的范围内,不会改变现有环境功能。从环境角度来看,本项目是可行的。

建设单位委托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东宁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453-3623493

  邮箱:dnxfybjy@163.com

  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黑龙江省清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451-82937455

  电子信箱:hljqzhj@163.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

  (2)您认为该项目建设有益之处是什么?

  (3)该项目在建设施工期间您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4)该项目在运营过程中您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5)您认为该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对污染防治是否有效?

  (6)您是否支持本项目建设?

  (7)您是否同意项目在该场址建设?

  (8)如果您不同意该项目的建设或在该场址建设,请说明理由,并提出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提出自己的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问询及意见提出时限为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东宁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二〇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