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通知

日期:2017-04-03  发布人:穆刚  作者:  来源: 浏览量:2915
    进入森林防火期,严禁焚烧农作物秸秆、废弃菌袋等一切野外弄火行为,违者按《黑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予以重罚。
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东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