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十四号)

日期:2017-07-27  发布人:姜颜  作者:  来源: 浏览量:2189

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定于2017731日上午830分在党政办公中心11楼人大常委会会议室举行。现将公民旁听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议程有九项。第一项通过本次会议建议议题;第二项听取和审议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书面报告);第三项审查批准2016年财政决算报告;第四项听取和审议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第五项听取和审议2016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第六项听取和审议《东宁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地方政府新增债券分配方案的报告》;第七项审议通过《东宁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家库制度》;第八项聘任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家顾问;第九项人事事项。

二、按照公民旁听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的有关规定,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户籍在本市或者户籍不在本市但在本市居住满一年的中国公民(依法被限制人身自由或者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可以向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提出旁听申请。旁听名额4名。

三、要求旁听的公民,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单位、社区、村民委员会证明(介绍信),于72816:30前到党政办公中心11楼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1106室报名。

报名电话:3622970

现予公告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