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政府2016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东宁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所辖各镇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直属单位的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三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611日起1231。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东宁政府门户网站(www.dongning.gov.cn)下载。

一、概述

2016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和《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加强主动公开,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基层政务公开、行政权力运行公开,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2016年,全面完成权力清单统一规范工作,扎实推进中介服务清单制定、公共服务清单制定工作。经审核统计,全市各部门上报中介服务事项71项,促进中介服务办理透明、规范、高效。在公共服务清单制定工作中,我市采取分批建立、逐步总结的办法,将民政局和6镇列为我市试点单位,目前试点部门已完成清单建立工作,其中镇级政府公共服务事项目录26项,民政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19项,其他部门公共服务清单制定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同时,按照省部署,完成全市镇、街道出具证明手续的统计上报工作。

(二)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加大了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力度,编制了《关于东宁市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和《2016年东宁市“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在东宁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并组织全市各部门把部门预决算及有关情况说明在网站进行公布,公开率达到100%。进一步规范采购程序,出台了《东宁市2016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资金限额标准》、《东宁市2016年度政府分散采购资金限额标准》,绘制了限额标准和政府采购工作流程图,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公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会议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差旅费、接待费等管理办法,压缩一般性支出规模,把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保障重点支出,切实改善民生。

(三)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人民办事服务中心从运营以来,已进驻单位48家,其中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单位39家,中介服务机构9家,工作人员185人,进驻行政审批事项275项,公共服务事项163项。投入运行以来,平均每天接待近四百余人。中心由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乡产权流转交易中心三部分组成,以公开、透明、便洁、高效为原则,为群众办理各类事项。为大项目建设开辟绿色通道,实行重大项目审批联席会议制度。通过电子显示屏、办事中心网站,向群众进行公开,大大增加了行政审批工作的透明度。

(四)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推进重点公共利益和民生领域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项目信息的公开,重点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东升水电站、瑞信风电、滨河热电联产、自来水膜处理工程及管网改造等项目信息。公开优化发展环境、放开准入领域、公平参与公共资源项目竞争,培育和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壮大,促进全市小微企业加快发展。推进公路建设规划、方案、招投标、资金使用、施工、审计等全过程信息公开,做好丹阿公路吉黑省界(珲春)至东宁段改扩建工程、东绥—二检边防公路、绥芬河一号桥改扩建等项目的信息公开工作。

(五)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一是充实公开内容。下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目录》和《2016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二是确保公开时间。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经过一段时间的督促检查,都能够自觉地、及时地进行公开。三是突出公开重点。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截至目前,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共7100余条

(六)推进公共监管信息公开。在狠抓内部制约机制的同时,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一是强化督查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年终目标考核综合进行检查、考评。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集中专项检查与抽查相结合。二是推行定期通报制度。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不定期地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近期本部门的重要工作、重大事项、重大决策,努力做到政府和公共资源配置等重大事项都公开进行,规范运作。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7123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3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3

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5968

2.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5

3.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2

4.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128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61231,通过网站、报纸、电视、宣传栏等各种媒介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7100余条,其中: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5900余条,通过其他方式公开1100余条。重点领域政府信息方面,财政资金信息公开类中,公开预算和决算信息部门数172个;市场监管信息公开类中,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10个,公开保障性住房、产品质量、旅游市场、知识产权、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管执法信息33条;重大建设项目信息类中,公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实施,以及在线监测、项目稽察、执法检查等执法信息数45条;公开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的经济社会政策数8条;公开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数26条。网上答复群众提问232件,答复率100%

    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单位

统计数

    (一)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情况

 

 

     1.公开2016年预算信息部门数

 个

172

     2.公开2015年决算信息部门数

 个

172

    (二)市场监管信息公开情况

 

 

    1.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情况

 条

10

    2.公开保障性住房、产品质量、旅游市场、知识产权、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管执法信息情况

 条

33

    (三)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情况

 

 

     1. 公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实施,以及在线监测、项目稽察、执法检查等执法信息数

 条

45

    (四)公开环保信息数

 条

35

    (五)公开减税降费信息数

 条

13

    (六)公开扶贫信息数

 条

35

    (七)公开社会救助信息数

 条

28

    (八)公开就业创业信息数

 条

38

    (九)公开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数

 条

26

    (十)公开医疗卫生信息数

28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政府门户网站上提供了依申请公开表格下载和直接报送服务,极大地方便了群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016年度,受理依申请公开5件,全部按时给予答复,答复满意率100%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度,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各类申诉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在牡市公开办的悉心指导下,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个别部门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信息公开不及时。二是监督机制不健全、监督力度不够。被动接受上级检查的多,自觉进行自查和抽查的少。三是受人员制约,市公开办督促检查和宣传培训等工作还不到位,也直接影响到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为更好地做好政务公开工作,2017年我们将按照国家和省市的要求,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在围绕依法行政、作风建设、政府改革、清正廉洁工作中抓好落实。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和省市有关文件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各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充分认识推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采用多种途径、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使广大群众知晓政务公开的内容,获取政务信息的方式,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为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进一步落实工作要求。 一是加快工作进度。督促政务信息没有上网的单位尽快完成信息录入、发布工作。二是规范公开内容。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对新产生的各类政府信息,必须在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要遵循“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未经单位领导审查的信息,不得擅自公开和发布。三是规范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督促各单位认真做好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受理工作。根据统一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格式文本,规范程序,妥善办理,充分满足群众的知情权。四是突出重点,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市直涉及重点领域的单位要针对群众关注度高的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土地征收和出让、房屋征收和住房保障、环境保护、价格收费、安全生产、市场监管、工程招标、政府采购、教育信息、医疗卫生、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政府信息要按质按量及时公开。

(三)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 狠抓政务公开领导责任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各镇、各部门的行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政务公开负总责。各单位要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政务公开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工作目标,落实专人负责,形成合力抓落实。要确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四)进一步加强工作督查。 市政务公开办将对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开展督查,找准问题和责任单位,及时交待任务,重点问题督查督办,掌握工作进度,争取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更好的成绩。根据省市要求,坚持政务公开督办检查制度,定期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坚持每季度通报一次。加强督促检查和考评工作,严格考评办法,把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市委目标考核、政风行风评议和效能建设考核范围,着力构建多元化评价机制并将考核结果纳入依法行政考核范畴。

(五)进一步抓好载体建设。一是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完善领导信箱和网上调查等栏目,畅通社情民意反馈渠道,增进政民交流互动。切实增强政务公开主动性,及时准确发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府信息。二是拓宽公开方式。注重有效发挥市广播电视台、《新东宁》和各单位信息公开网等媒介的作用,加强信息发布平台建设,为政务公开信息化提供技术支撑。继续加强政务公开栏、办事指南等传统信息公开方式,在人民办事服务中心、各镇为民服务中心设置查阅点,配备专用上网查询设备,设置指示牌和使用方法提示,方便公众查询。三是完善政府新闻发布体系。进一步完善新闻发布会制度,及时发布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重要政策和重大事项等相关信息。建立健全突发事件新闻报告机制,积极稳妥做好突发事件、公共安全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相关信息的主动公开和舆情引导。

 

 

                       东宁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