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黑龙江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系统》推广应用。按照黑龙江省民政厅指示,东宁市民政局在6月1日—6月20日开展城乡临时救助信息采集和录入。
按照省民政厅要求,2016年1月1日后救助的信息全部采集录入到系统中,需要录入的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救助原因、救助金额等。
目前,保障对象的临时救助信息已经采集完毕。非保障对象的临时救助信息录入时间需等待省民政厅进一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