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民政局为困难家庭发放 “两节”救助金

      为促进我市城乡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扎实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困难群众祥和过节, 2017年“两节”期间我局为全市城乡低保家庭、城乡特困分散供养家庭和医疗救助对象发放救助金。

      一、为城乡低保、城乡特困家庭发放“两节”救助金。“两节”救助金的发放标准是每户650元。救助金发放惠及我市6312名困难群众,共发放救助金257.1万元。其中,城乡低保对象5878人,发放救助金229.1万元;城乡特困分散供养对象434人,发放救助金28万元。

      二、为医疗救助对象发放医疗救助金。该项补贴发放对象为在2016年享受民政医疗救助的城乡低保、城乡特困及其他困难人员。发放标准为每人1000元,共发放救助金35.5万元。

      此外,为确保“两节”救助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我局高度重视“两节”救助金发放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审核救助对象,规范发放程序,切实有效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安全越冬,顺心过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