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年度报告

东宁县城乡规划管理局

政务公开年度报告

 

    2016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积极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能,依法公开城乡规划信息,在切实保障公民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现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情况。2016年,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务工作透明度,及时更新网站工作要闻、行业动态、法律法规、规划成果等内容。

  (二)其他形式公开情况。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中,我局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积极探索了符合时代特征和群众要求的政务公开形式。一是通过展示牌、横幅等方式向群众宣传解释规划政策,提高了群众规划意识;二是在办公楼设置宣传栏,并接受电话咨询和现场咨询,接受群众投诉。今年,我局及时将违法建设处罚情况通过网络进行曝光,维护了《城乡规划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全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500多人(次),受理信访20余人次,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共5件,全部按时限办结。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

  三、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公开到位

实行政务公开,是群众参与政府决策的重要途径,是加强基层民主建设的重要内容。我局将政务公开建设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政务公开建设领导小组,由局长李作清任组长,么旭春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

(二)夯实基层基础,完善便民服务中心体系建设

结合农村基层实际,积极推动机关效能建设向镇、村延伸,建立了“大厅运作、集中办公”的“一站式”便民服务,变群众跑为干部跑,变多次办为一次办,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三)完善工作机制,确保责任到位

2016年,局政务公开建设领导小组本着优质行政、服务为民原则,将政务公开工作列为年度重点工作之一。一是强化制度保障措施,完善了《东宁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听证制度》、《东宁市城乡规划公示制度》、《东宁市城乡规划公众参与制度》、《城乡规划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等制度,做到依法行政,做到有诺必履,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推行起到了积极的保障作用。二是建立监督机制,确保行政许可公正、公平,主动邀请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城乡规划执法情况进行检查,对代表和委员们提出的建议和提案及时给予答复。同时,对依申请公开的方法、程序、审查和答复作了明确规定,凡申请公开的信息需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查后,方可公开,确保了信息及时公开又达到了保密需要。

四、政务公开实效突出

1、我局充分利用单位门户网站,对我局的各项规章制度、干部人事信息的基本情况等等在网上予以公示,接收各方和监督。

2、派专人负责群众咨询投诉情况进行及时答复和转交。一年来,没有发生一起因信息工作公开不透明而引起上访和投诉件。

3、充分运用视频临控系统和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对窗口人员的行为进行全程监督,使窗口人员的行政行为、行政审批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有效遏制。

4、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6年共更新和发布信息数据55条,内容涉及工作动态、规章制度、活动专题、通知公告、领导分工、机构职能、人事任免、党务公开等方面。

五、2017年的工作计划

一是继续加强政务平台建设。在完善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基础上,加大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政务公开平台搭建的力度,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真正做到让百姓满意。

二是进一步健全档案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文件归档的要求,使资料齐全,查阅便捷,并建立信息公开查阅室,室内有资料、有档案柜、有查阅登记、有群众意见簿及相关政府信息查阅设备,方便群众查阅。

 

 

东宁市城乡规划管理局

                           二○一六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