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东宁县城乡规划管理局

2016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东宁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度全县政务公开考核评比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公开办发〔2016〕17号文件精神,不断丰富党务、政务公开内容,创新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其中公开各类信息415条,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开展顺利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我局领导班子从思想上统一认识,在行动上付之实施,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结合实际,制定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做到层层抓落实,确保了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一、政务公开情况

  (一)健全政务公开机制

 2016年我局成立了由李作清同志任组长,么旭春同志任副组长,机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赵艳红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为做好相关信息处理工作,至今共接收各类交办件410件,按期办结率100%。

   (二)提高政务公开质量

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的转变,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主要做到“三个更加”: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按照国务院令第492号和省市要求制定完善了《市城乡规划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市城乡规划局政务公开指南》、《市城乡规划局信息咨询及查询制度》等,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不同的公开时间,凡属应主动公开的信息,确保在20天内公开,对申请公开的信息,凡不能当场答复的,确保在15天内答复。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结合实际情况确定了法律法规、办事程序、规划用地选址、工程规划审批公示、执法执罚等重点公开内容,共公开相关内容386条。通过推行政务公开,监督和制约行政权力的运行,促进廉政勤政建设,并且在不断总结工作经验的同时,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落实

为切实提高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结合我局工作的实际,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计划,提出具体任务,并建立各项制度确保任务得以落实。
    1.制定严格的内部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建立健全与政务公开相配套的规章制度,结合我局实际,制定详细的投诉处理、违规处罚等办法,建立科学、规范、严格的内部约束机制,保证政务公开扎实有效地开展。

2.不断完善行政审批渠道,包括审批项目、审批工作日、详细审批流程等,方便群众来我局办理行政审批手续。

3.政务公开制度健全,涉及个人或组织的重大利益,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项在正式决定前,将拟决定的方案和理由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在充分听取意见后进行调整,再做出决定。

4.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日常监督考核,自上而下地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解决承诺不践诺的问题。

(四)广泛宣传政务公开工作

1.认真贯彻政务公开相关会议精神。召开专题会议,迅速传达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总结推广政务公开的先进经验。强调要求把深入学习贯彻政务公开相关会议精神作为当前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明确工作目标,加大公开力度,在认真学习、深刻理解、切实贯彻会议精神的基础上,把政务公开工作与效能建设结合起来,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新成就。

2.完善我局门户网站建设。积极推进我局网站的改版工作,按照信息公开的要求,进一步优化网站栏目,完善公开方式,拓展公开渠道,扩大网站容量,增强网上互动,并及时更新内容、公开信息。

3.切实加大信息公开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宣传培训活动,组织开展对全体干部、职工的培训,明确要求每位工作人员都要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基本工作抓紧、抓实,切实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同时,继续加强与电视台、广播电台、今日东宁等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宣传报道规划相关工作,为开展好政务公开工作营造了良好氛围。

二、党务公开情况

(一)夯实基础,加强建设,推进工作

1.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制度。为促进党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发展,我局建立健全了党务公开责任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党务公开审批制度、党务公开检查考核制度、党务公开意见收集处理反馈制度、党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党务公开资料归档制度等多项制度,使各项制度贯穿于公开前、公开中、公开后的全过程,党务公开工作不断规范。

2.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具体、合法。坚持把党员、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凡是对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工作,按有关保密规定可以公开的党内事务原则上都要求进行公开。我局党务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方情况,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党的组织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等。

3.公开形式多样。根据不同的公开内容,合理确定公开形式,主要分两种情况:一是适宜在党内公开的内容,主要通过采取召开党内会议、下发文件、通报、公示或内部网络等形式进行公开。二是适宜向社会公开的内容,主要通过采取党务公开栏、板报以及广播、电视、刊物、党建网站等形式进行公开。

4.公开时限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对于政策规定、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办事机构等固定内容应长期公开,如遇修订、调整,及时更新;对于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一般每季度微调一次;对于为民办实事、重要工作落实情况等动态性、阶段性工作,根据进展情况逐段予以公开;对于重大事项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处理情况、重大工作的进展情况、重要事项的办理及落实结果跟踪情况等临时性、应急性工作及时予以公开。总之,充分体现了公开的经常性、动态性和及时性。

(二)取得的成效

一年来,通过推行党务公开,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表现在:一是保障了党员民主权利,一方面领导干部增强民主意识、转变工作方法;另一方面,也做到了重大事情党内先知道、重要文件党内先传达、重要问题的决定党内先讨论、重大决策的实施党内先发动,保障了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调动了党员参与各项事务的主观能动性。二是体现了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党务公开,增强了党员的工作责任心,也激发了党员争当模范的自觉性,从而提高了党组织在群众中的影响力和吸引力。三是融洽党群、干群关系。实行党务公开,用民主的方式推进党的工作,即使群众对党的政策更加了解,更加理解和支持党的工作,增强了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也大大提高了党组织的战斗力和执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