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农业局2016年部门决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东宁市农业局2016年

部门决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国家和省、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

2、研究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农业生产指导性计划。加强农产品产需调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和种植业结构调整,促进产品有效供给和总量平衡、结构合理。推进全市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基地建设。

3、研究制定农业产业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统筹全市区域经济发展,强化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指导服务,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4、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导农业各产业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政策,调节农村经济利益关系,指导、监督、检查减轻农民负担和耕地承包管理及使用权流转工作。

5、研究制定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方针政策,组织推进农业产业化工作;强化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质量安全监管,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6、加强对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农业生物质产业的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促进农业资源合理配置和可持续发展。

7、制定农业各产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重大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筛选及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各产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

8、拟定农业各产业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农业各产业产品及绿色食品的认证申报、质量监督和农业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工作;开发无污染农副产品;组织协调种子、种苗、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质量的监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

9、起草有关植物防疫和检疫的实施办法,制定有关标准;组织监督对市内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10、组织指导国家和省、市确定的农村改革试验区。

二、内设机构及编制

根据上述职责,东宁市农业局内设7个机构,分别是人事行政办公室、农业区化办公室、生产办公室、对外经济合作与劳动力转移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绿色产业办公室)、经济合作促进与产业指导办公室(市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农村能源办公室。市新农村办公室设在农业局,按内部机构管理。核定编制21名,在职实有人数20人,退休人员31人,享受遗属补助5人。

三、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预算单位

东宁市农业局2016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包括:东宁市农业局和所属7家事业决算单位。部门决算单位名单如下:

 

农业局2016年部门决算所属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序号

单位名称

1

东宁市农业局

5

东宁市种子管理站

 

2

东宁市农村经济经营管

理总站

6

东宁市蚕蜂技术指导站

3

黑龙江省农业广播电话学校东宁市分校

 7

东宁市果树蔬菜管理总站

4

东宁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8

东宁市能源管理站

第二部分 2016部门决算表

参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附件7、附件8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说明

宁市农业局2016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388.99万元,本年全口径收入2422.62万元(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下同),本年支出2231.22万元,收支结余580.3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80.39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571.29万元)。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说明

东宁市农业局2016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388.99万元,全口径收入2422.62万元。财政拨款收入2174.99万元,与2016年度预算比增加570.38万元,与2015年度决算相比增减少171.98万元,原因是科学技术、农林水、农村综合改革项目有所减少。

东宁市农业局2016年公共决算总支出2231.22万元,其中:科学技术支出40.60万元,占1.82%,与2015年决算比减少984.5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8万元,占1.7%,与2015年度决算比减少315.27万元;农林水支出2077.99万元,占93.13%,与2015年度决算比减少519.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4.62万元,占3.34%,与2015年度决算相比增加12.55万元,原因是各项目资金支出减少及人员工资支出增加。与2016年度预算比增加626.61万元。原因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有所增加。

(二)关于收入决算表说明

东宁市农业局2016年度本年收入2422.62万元。其中节能环保支出38万元,占1.57%,与2015年度决算比增加38万元;农林水资金2310万元,占95.35%,与2015年决算比增加68.65万元,项目资金有所增加;住房保障支出74.62万元,占3.08%,与2015年决算相比增加12.55万元,原因是各项目资金增加及人员工资支出有所增加。与2016年预算比增加570.38万元。

(三)关于支出决算表说明

东宁市农业局2016年公共决算总支出2231.22万元,其中:科学技术支出40.6万元,占1.82%,与2015年决算比减少984.5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8万元,占1.7%,与2015年决算比增加38万元;农林水支出2077.99万元,占93.13%,与2015年决算比减少519.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4.62万元,占3.34%,与2015年决算相比增加12.55万元,原因是各项目资金支出减少及人员工资支出增加。与2016年预算比增加626.61万元。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说明

东宁市农业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353.87万元,财政拨款收入2174.99万元,与2016年度预算比增加570.38万元,与2015年度决算相比增减少171.98万元,原因是科学技术、农林水、农村综合改革项目有所减少。

东宁市农业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总支出2127.66万元,其中:科学技术支出40.6万元,占1.91%,与2015年决算比减少162.9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8万元,占1.79%,与2015年决算比减少315.27万元;农林水支出1974.43万元,占92.8%,与2015年决算比减少357.33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4.62万元,占3.51%,与2015年决算相比增加12.55万元,原因是各项目资金支出减少及人员工资支出增加。与2016年预算比科学技术增加40.6万元,农林水支出增加546.4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1.6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说明

东宁市农业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353.87万元,本年收入2174.99万元,支出2127.6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01.2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394.22万元)。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说明

东宁市农业局2016年度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11.15万元,与2016年预算比增加57.99万元,与2015年决算比增加5.49万元,原因是商品服务支出以及人员、工资增长。

(七)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说明

2016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0万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为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无变化,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人数 ,与年初预算相比无变化,与上年决算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与年初预算相比无变化,与上年决算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费 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无变化,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0.5万元,原因节约使用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接待费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个,接待人次数0人,与年初预算相比无变化,与上年决算相比无变化。我部门公车编制4个,实际数量3辆。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9.37万元,与2015年决算减少108.74万元,减少54.89%,减少的原因为节约支出。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63.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7.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95.9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63.0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63.0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辆、其他用车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六、预算绩效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没有开展预算项目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说明》,对东宁市农业局2016年部门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科学技术支出;反映企业开展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成果应用、科技教育与培训及相关科技服务等全部科技活动的支出情况。

5、节能环保支出;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6、农村综合改革:反映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7、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8、商业服务等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如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等。

9、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0、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事业运行;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12、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推广及服务等方面支出。

13、农产品加工与促销:反映用于促进农产品加工、储藏、运输、国内外大型农产品展示,交易、开拓国内外农产品市场及农来产业化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1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没有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5、住房公积金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支出口径: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反映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参公的事业单位。

 

2016年东宁市农业局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