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委政法委2016年
部门决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部署,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二)组织、指导维护社会稳定、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掌握和分析社会稳定情况,协调处理群体性事件。
(三)检查政法部门公正廉洁执法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具体办法。
(四)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五)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平安建设措施,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营造安定的社会环境。
(六)组织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排查化解矛盾隐患、指导、协调、推动政法部门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七)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八)组织、推动政法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协助纪检部门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九)研究分析涉及政法工作的舆论情况和影响社会稳定的舆情信息,指导、协调政法综治维稳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十)及时向党委反映政法工作的重大情况,办理党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编制
1、市委综治办与市委政法委合署办公。
2、市委防范处理邪教办隶属市委政法委领导。
3、市委政法委内设办公室、维稳办、执法检查室、信访室。
核定编制10名。
三、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预算单位
市委政法委2016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市委政法委本级。
第二部分 2016部门决算表
参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附件7、附件8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说明
1、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说明:2016年本部门公共决算总收入213.05万元,对比上年增加49.86万元,主要是增加了项目经费和车改费;对比年初预算增加32.16万元,主要是增加了项目经费和车改费。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7.05万元,占97.18%,对比上年增加46.06万元,主要是增加了项目经费和车改费,对比年初预算增加26.16万元,主要是增加了车改费;其他收入6万元,占2.82%,年初没有预算,比上年增加3.8万元,主要增加了全省综治试点建设费。2016年公共决算总支出207.77万元,对比上年增加了34.14万元,主要增加了项目支出和车改费;对比年初预算增加了26.88万元,主要增加了车改费。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9.85万元,占96.19%,比上年增加32.72万元,主要是增加了项目支出和车改费,对比年初预算增加26.88万元,主要增加了项目支出和车改费;住房保障支出7.92万元,占3.81%,比上年增加1.42万元,主要增加了人员工资,对比年初预算没变化。
2、关于收入决算表说明:2016年本部门公共决算总收入213.05万元,对比上年增加49.86万元,主要是增加了项目经费和车改费;对比年初预算增加32.16万元,主要是增加了项目经费和车改费。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7.05万元,占97.18%,比上年增加46.06万元,主要是增加了项目经费和车改费,对比年初预算增加26.16万元,主要增加了车改费;其他收入6万元,占2.82%,年初没有预算,比上年增加3.8万元,主要增加了全省综治试点建设费。
3、关于支出决算表说明:2016年本部门决算总支出207.77万元,对比上年增加了34.14万元,主要增加了项目支出和车改费;对比年初预算增加了26.88万元,主要增加了车改费。其中基本支出158.70万元,占76.38%,比上年增加23.50万元,主要增加了车改费,对比年初预算增加25.66万元,主要增加了车改费;项目支出49.07万元,占23.62%,比上年增加10.64万元,主要增加了项目支出,对比年初预算增加1.23万元,主要增加了项目支出。
4、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说明:2016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07.05万元,对比上年增加46.06万元,主要是增加了项目经费和车改经费;对比年初预算增加26.16万元。财政拨款支出203.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5.09万元,占96.1%,对比上年增加30.56万元,主要是增加了项目支出和车改费,对比年初预算增加22.12万元,主要增加了车改费;住房保障支出7.92万元,占3.9%,比上年增加1.42万元,主要增加了人员工资,对比预算没变化。
5、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说明:2016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3.00万元,对比上年增加31.97万元,主要增加项目支出和车改费;对比年初预算增加22.11万元,主要增加了车改费。其中基本支出158.70万元,比上年增加23.50万元,主要增加了车改费,对比年初预算增加了25.66万元,主要增加了车改费;项目支出44.30万元,比上年增加8.47万元,主要增加了项目支出,对比年初预算减少3.54万元,主要减少了项目支出。
6、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说明: 2016年本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8.70万元,比上年增加23.50万元,主要增加了车改费,对比年初预算增加了25.66万元,主要增加了车改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年初无预算数,本年决算支出80.66万元,比上年减少5.94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退休,减少了人员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年初无预算数,本年决算支出21.68万元,比上年增加20.60万元,主要是增加了车改费;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年初无预算数,本年决算支出56.36万元,比上年增加了8.84万元,主要增加了退休费。
7、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说明:2016年本部门没有发生政府性基金,故无数据。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0.02万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为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0.02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无增减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数 0 ,人数0人 ,与年初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化,与上年决算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与年初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化,与上年决算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化,与上年决算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费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个,接待人次数0人,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0.02万元,原因是未接待人员,没有费用,与上年决算相比无增减变化。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各部门应按照如下格式做出说明: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68万元,比2015年增加20.60万元,增长9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车改费用。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9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9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0;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预算绩效情况
2016年我单位未开展预算项目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说明》,对东宁市委政法委2016年部门决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五、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七、住房公积金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支出口径: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反映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参公的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