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 部门决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按照《东宁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东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东编发〔2011〕25号),东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有关具体政策。

(二)研究制定全市城市建设项目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区城建项目资金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三)负责道路、桥涵等市政基础设施、城市公用设施和灯饰、燃气、热力、等公用事业建设管理工作及全市风景名胜区有关管理工作;编制道路修复资金支出计划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全市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公共租赁房供应保障体系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物业管理、房屋安全管理和危房鉴定工作;负责全市城区及所辖村镇房产产权产籍管理和登记发证工作;负责全市房屋维修基金的归集及使用管理。

(五)负责对全市房产交易、租赁、中介、典当、抵押、互换、评估、测绘等相关行业的规范管理;负责物业管理企业、房屋社会中介机构的资质管理及房地产估价专业资格审核。

(六)负责全市建筑市场管理,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建设工程招投标、建设监理、建设合同、建筑经济、建筑业企业、建设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咨询单位以及相关中介组织资质的管理;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执法监察;管理房屋建筑室外的装饰装修;负责建筑市场准入管理;组织全县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协调建筑业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

(七)制定全市建筑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产业政策;拟定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和具体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的调查;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工程抗震设计的管理;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

(八)负责全市建筑经济管理;组织制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及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实施工程造价管理;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组织基本建设项目的工程预决算。

(九)负责全市住宅建设(包括棚户区改造、廉租房建设、公共租赁房等保障型住房建设),编制房屋开发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审批开发项目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住宅产业化工作;负责房地严开发企业资质的管理。

(十)制定全市建设事业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和技术经济政策、标准;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成果推广,指导重大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负责全市建筑节能和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和应用。   

(十一)负责城市道路的挖掘和绿化树木砍伐的审批;编制道路修复资金支出计划并监督实施;对城市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进行监督和管理。

(十二)拟定全市人民防空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全县人民防空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管理全县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负责对全县人民防空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指导全县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平时开发利用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中落实人民防空要求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贯彻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及人民防空建设规划情况。依法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防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十三)编制小城镇及农村建设发展规划,指导小城镇和农村村镇建设工作。

(十四)负责联系全市建筑行业各协会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及编制

东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6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工程建设管理股、城乡建设管理股、住宅产业管理股、房屋产权和安全使用管理股。

三、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预算单位

东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包括:东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和所属7个二级预算单位。部门决算单位名单如下:

东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部门算所属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序号

单位名称

1

东宁市排水管理中心

2

东宁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3

东宁市工程质量安全站

4

东宁市墙改办

5

东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6

东宁市园林管理中心

7

东宁市城镇建设管理中心

 

 

 

第二部分 2016门决算表

参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附件7、附件8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

一、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说明

东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8496.56万元,全口径收入10901.94万元(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下同),支出16211.0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18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147.71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3038.79万元)。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说明

东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8496.56万元,全口径收入10901.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901.92万元,与2016年预算比增5493.24万元与预算比增长102%,原因是下属基层单位增加和人员增加,与2015年决算相比减少8019.05万元,与决算比减少42.38%,原因是项目建设减少等。

东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决算总支出16211.01万元,其中:节能环保支出28.92万元,占0.1%,与2016年预算比减39.89万元与预算比减少57.97%,原因是项目建设减少等,与2015年决算相比减少470.38万元,与决算比减少94.2%,原因节能环保项目支出减少等;城乡社区支出4698.63万元,占28.98%,与2016年预算比增2323万元与预算比增长97.78%,原因是下属基层单位增加和项目建设增多等,与2015年决算相比增加2710.21万元,与决算比增长136%,原因是人员及工资增加和项目建设增多等;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4.66万元,占0.2%,与2016年预算比增12.4万元与预算比增长26.35%,原因是项目建设增加等,与2015年决算相比增加34.66万元,原因2015年决算没有此项支出;住房保障支出11248.80万元,占69.52%,与2016年预算比增11221.86万元与预算比增长41655.01%,原因是保障性住房项目增多等,与2015年决算相比加少575.2万元,与决算比减少4.9%,原因是项目建设减少;其他支出200万元,占1.2%,与2016年预算减少2690.23万元与预算比增长93.08%,原因是项目建设减少等,与2015年决算相比增加200万元,原因2015年决算没有此项支出

    (二)关于收入决算表说明

东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度全口径收入10901.94万元(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下同)。其中水体支出收入28.92万元,占0.3%,与2015年决算相比减少8.81万元,原因是项目建设减少等;行政运行收入181.24万元,占1.7%,与2015年决算相比增加13.23万元,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收入79.08万元,占0.07%,与2015年决算相比增加64.08万元,原因是单位和人员增加;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收入401.14万元,占3.7%,与2015年决算相比增加288.75万元,原因是单位和人员增加;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收入1928.97万元,占17.69%,与2015年决算相比增加1780.79万元,原因是项目建设增加等;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收入194.13万元,占1.8%,与2015年决算相比增加136.13万元,原因是城乡环境卫生投入增多;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收入96.88万元,占0.9%,与2015年决算相比减少8.32万元,原因是项目建设减少国有土地使用全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收入1409.55万元,占12.93%,与2015决算相增加1409.55万元原因是2015年没有此项收入;其他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收入35.10万元,占0.32%,与2015年决算相比减少9.97万元,原因是项目建设减少等;棚户区改造收入2057.32万元,占18.87%,与2015年决算相比减少11266.1万元,原因是棚户区改造项目减少等;农村危房改造收入150万元,占1.34%,与2015年决算相比减少350万元,原因是农村危房改造户数减少;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收入4105万元,占37.65%,与2015年决算相比增加1888万元,原因是保障性工程项目增多;住房公积金收入34.60万元,占0.3%,与2015年决算相比减少0.67万元,原因是有人员退休其它收入200万元,占1.8%,与2015年决算相比增加200万元,原因是2015年没有此项收入

    (三)关于支出决算表说明

东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公共决算总支出16211.01万元,其中水体支出28.92万元,占0.18%,与2015年决算相比减少8.81万元,原因是项目建设减少;行政运行支出181.24万元,占1.1%,与2015年决算相比增加13.23万元,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61.98万元,占0.38%,与2015年决算相比增加46.98万元,原因是项目建设增加;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314.44万元,占1.9%,与2015年决算相比增加202.05万元,原因是人员及工资增加和项目建设增加;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176.61万元,占13.43%,与2015年决算相比增加1467.47万元,原因是项目建设增多等;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254.86万元,占1.6%,与2015年决算相比增加196.86万元,原因是城乡环境卫生投入增多;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支出99.69万元,占0.6%,与2015年决算相比减少3.11万元,原因是有退休人员国有土地使用全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609.80万元9.9%,与2015年决算相比增加1609.80万元,原因是2015年没有此项支出;其他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34.66万元,占0.2%,与2015年决算相比减少10.77万元,原因是项目建设减少;棚户区改造支出8955.18万元,占55.24%,与2015年决算相比增加2001.48万元,原因是棚户区改造项目增多;农村危房改造支出150万元,占0.9%,与2015年决算相比减少350万元,原因是农村危房建设减少;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2038.03万元,占12.57%,与2015年决算相比减少479.97万元,原因是保障性工程项目减少;住房公积金支出34.60万元,占 0.2%,与2015年决算相比减少0.67万元,原因是有退休人员;其他支出200万元,占1.23%,与2015年决算相比增加200万元,原因是2015年无此项支出。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说明

东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8489.01万元,全口径收入10901.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901.92万元,与2016年预算比增加5493.24万元原因是下属基层单位增加和人员增加,与2015年决算比减少8019.05万元,原因是项目建设减少等。

东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决算总支出16208.21万元,与2016年预算比增加10799.53万元原因是下属基层单位增加和人员增加,与2015年决算比增加1846.49万元,原因是人员及工资增长,项目建设增多。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说明

东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8263.15万元,全口径收入9457.26万元,支出14563.7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156.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147.70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3008.95万元)。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说明

东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度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97.32万元,与2015年决算相比增加353.51万元,原因是基层单位增加,人员工资增加;

(七)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说明

东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225.86万元,全年收入144.66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全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收入1409.55万元,占97.57%,与2015年决算相比增加1409.55万元,原因是2015年无此项收入;其他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35.10万元,占2.43%,与2015年决算相比增加9.97万元,原因是项目建设减少全年支出1644.45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全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609.80万元,占97.89%,与2015年决算相比增加1609.80万元,原因是2015年无此项收入;其他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34.66万元,占2.11%,与2015年决算相比减少10.77万元,原因是项目建设减少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0万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为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化,与上年决算相比无增减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人数0人,与年初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化,与上年决算相比无增减变化,原因 ;公务用车购置费为55.9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13辆,与年初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化,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8辆,原因基层单位增加2个,同时2016年购买公务用车2辆;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化,与上年决算相比无增减变化,原因;公务接待费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个,接待人次数0人,与年初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化,与上年决算相比无增减变化,原因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各部门应按照如下格式做出说明: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72万元比2015年增加11.56万元,增长61.75%。主要原因是:单位工作人员增加。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45.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3.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78.9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3.3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各部门应按照如下格式说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年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3辆,其中,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辆、其他用车6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业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预算绩效情况

我单位没有开展预算绩效工作。

第四部分 名

根据《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说明》,对东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部门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住房公积金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支出口径: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反映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参公的事业单位

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