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申奥主持召开市政府第2届14次常务会议

日期:2018-01-22  发布人:姜颜  作者:王迎龙  来源: 浏览量:1190


    1月20日,市长申奥主持召开市政府第2届14次常务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黄书文,副市长王雪言、徐龙义、陈大伟、张恒恢,刘庆帅,市政府党组成员闫剑华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牡丹江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了《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和化解工作的意见》;听取了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日常监管工作的汇报;听取了关于承接黑龙江省政府下放一批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的汇报;听取了《关于东宁市兴边富民行动规划(2016-2020年)》的汇报。
    会议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两次重要讲话精神,在经济工作上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突出重点、协调推进,不断提高发展质量效益,重点抓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精准掌握我市经济指标中的亮点和增长点,在突出补短板强弱项上攻坚克难,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会议要求,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有关文件精神,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规范政府融资担保行为,健全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切实防控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管理失控、负债过度甚至违法违规融资是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隐患,要把防控政府性债务风险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相互间协调配合,研究制定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审计监督,针对出现的债务风险采取切实有效的应对措施,促进完善债务管理制度,全面做好加强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和化解各项工作,确保政策贯彻落实到位。
   会议指出,国家发改委近日印发的《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日常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将强化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实施的监管,提高中央预算内投资使用效益。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日常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进行项目申报,同时要明确监管职责分工,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实施的综合监管,落实日常监管责任,规范监管程序,建立纵横联动的投资计划监管体系,形成协同监管机制。
   会议强调,各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做好省政府下放给试验区行政许可事项的承接工作,积极与绥芬河进行紧密对接,明确组织机构和各项下放事权的行使权限、行使主体和行试程序,制定试验区统一的审批管理办法,对已经承接的行政许可事项要按照绥东试验区的标准进行规范,对可以承接的行政许可事项要抓紧研究承接的办法和路径,争取由试验区管理机构委托我市相关职能部门实施,同时要加大行政许可事项下放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让我市城乡居民充分了解这些下放事项带来的便利和可以享受到的实惠。
   会议指出,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的决策部署,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我市兴边富民“十三五”行动规划,积极与省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对接,研究确定我市兴边富民行动的重点方向、重点措施、重点工程,将规划的主要任务与本部门年度计划进行衔接,并给予优先安排,同时要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和协调指导,推动规划各项指标和任务落到实处。
   会议还就市政府近期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