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美瞳)专项整治

按照牡丹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美瞳)专项整治的通知》(牡食药监械发〔2017179号)要求,东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美瞳)专项检查活动,并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眼镜店、客运站、金街地下商城、家乐购商城、天府商厦、化妆品店、学校周边饰品商店等经营场所,开展拉网式排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1、是否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和产品注册证书,是否存在无证经营和经营无证产品的情况;

2、经营产品的说明书、标签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3、是否存在虚假夸大宣传;

4、从事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美瞳)经营的企业是否建立并执行购销记录制度;

5、所售产品是否从有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购进,是否索要上级批发商的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

此次专项检查,我局共检查了9家各类经营企业,出动执法人员18人次。经查,我市目前有3家经营企业取得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美瞳),所经营产品均通过正规渠道购进,有产品注册证书,产品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清楚规范,并索要了批发商的营业执照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建立了健全的购销记录制度。其余6家均为眼镜经营个体工商户,并未经营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美瞳)及相关产品。

下步,我局将继续加大此类高风险产品的监督检查力度,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进行严肃查处,确保我市人民群众的用械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