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昌盛食品有限公司腐竹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东宁昌盛食品有限公司腐竹生产加工项目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评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2018212日—2018222

       0453-3668060

电子邮箱hbjspk666@163.com

通讯地址:东宁市人民办事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项目名称:东宁昌盛食品有限公司腐竹生产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东宁昌盛食品有限公司

    :新建

单位法定代表人: 崔昌基  13946304800

建设地点东宁市东宁镇万鹿沟村北侧

工程概况:项目总占地面积7800平方米,直接租赁现有闲置厂房进行项目建设,总建筑面积3090平方米,包括锅炉房1处,加工车间1栋,包装车间1栋,综合用房1栋,食堂1处,宿舍楼1处;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优质腐竹800吨。

环评单位东方环宇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评价性质: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是生产废水和员工生活用水。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处理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一级标准,用于附近林地灌溉(冬储夏灌)。

2、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锅炉废气和污水处理站恶臭以及食堂油烟。项目需使用生物质锅炉,使用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配备布袋除尘器,废气通过35m高排气筒排放。锅炉废气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燃煤锅炉标准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需密闭,恶臭气体集中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1和表2排放限值。食堂油烟经脱油烟机处理后,通过油烟专用通道,经房顶的排气筒排入大气环境,排气筒高于所在或所附建筑物,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2.0mg/m3标准限值要求。

3、本项目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设置基础减震,厂界外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

4、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黄豆磨浆过滤分离出的豆渣、不合格大豆、锅炉灰渣和员工生活垃圾。豆渣收集后统一外卖做猪饲料;锅炉灰渣及除尘哭下灰集于密闭防渗灰仓,外卖用作肥料;不合格大豆全部外卖做饲料;废活性炭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市政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本项目在认真落实评价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营运期产生的各种污染物可以得到有效治理,实现达标排放,对拟选建设地点周围环境影响轻微,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