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申奥主持召开市政府2届15次常务会议

日期:2018-03-14  发布人:姜颜  作者:王迎龙  来源: 浏览量:1195


       3月14日,市长申奥主持召开市政府2届15次常务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黄书文,副市长王雪言、陈大伟、张恒恢,刘庆帅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学习了《黑龙江省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宣读了《东宁市贯彻落实2018年省、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表》;研究解决了2018年全市重点项目存在的问题;通报了黑龙江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专项督导反馈意见;通报了东宁市涉农资金审计情况;通报了赴东莞市石龙镇学习考察情况。
       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黑龙江省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加大对涉及自然保护区各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执法力度,处理好自然保护区管理与我市经济建设及居民生产生活的关系,确保各项管理措施得到落实。
       就如何贯彻落实好2018年省、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会议指出,省、市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了2018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各牵头领导要统筹安排,强化调度;各责任单位要把省、市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2018年重点工作纳入本部门年度目标任务,制定“责任明确、要求具体”的实施方案,夯实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要建立督办通报工作机制,对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工作进展缓慢、落实不力的部门及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并根据相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关于2018年我市重点项目存在的问题。会议指出,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是打造实力东宁的重要支撑,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抓好重点项目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重点项目建设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项目建设完成时限,将任务分解落实到人,明确完成时限,对推进缓慢的项目要认真剖析原因,研究对策,限期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问题。各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和联系,形成工作合力,营造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的工作氛围,共同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会议要求各镇、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黑龙江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专项督导反馈意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以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导向,以水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围绕“考核目标”和“整改任务”主动作为,切实履责,按照时间节点及时协调落实,确保各项目标和整改任务全面完成。
       会议还听取了我市涉农资金审计情况和赴东莞市石龙镇学习考察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