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四十四号)

日期:2018-04-26  发布人:姜颜  作者:  来源: 浏览量:36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东宁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井延明辞去东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及代表职务的请求,报东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现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