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县久源机制炭厂木屑产品综合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变更报告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东宁县久源机制炭厂木屑产品综合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变更报告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境影响评价变更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201852日—2018512

     话:0453-3668060

电子邮箱:hbjspk666@163.com

通讯地址:东宁市人民办事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项目名称:东宁县久源机制炭厂木屑产品综合加工建设项目变更

建设单位:东宁市久源机制炭厂

    质:项目变更

单位法定代表人:王鹏  13704636633

建设地点:东宁市东宁镇马架子村

工程概况:项目位于东宁县东宁镇马架子村,项目占地面积7000.0m2,总建筑面积5000.0m2。其中生产车间2000.0 m2,原料场及库房2300 m2,办公生活区700 m2。变更后项目年产高温机制炭1500t/a。木焦油、木醋液等550吨,全部用于烘干炉燃烧。

环评单位:辽宁大奥环评有限公司

评价性质: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一、废气: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原料装卸粉尘、烘干炉烟尘以及食堂油烟。排放标准均符合要求。

二、废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企业与环卫处签订污水处理合同,定期抽取清运。本项目水膜除尘器产生的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噪声:项目四周厂界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厨馀垃圾、废油脂、筛选出来的木条等杂质。木焦油、木醋液全部用于烘干炉燃烧。

本项目在认真落实评价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营运期产生的各种污染物可以得到有效治理,实现达标排放,对拟选建设地点周围环境影响轻微,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