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建挡桩 依法拆除
日期:2018-06-14 发布人:朱萃芳
作者:太树柏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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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上的停车泊位属公共资源,私自设置挡车桩是违法行为。市城管局执法人员在巡查时发现,在物价二期住宅小区对面、吉泉街南侧的兰鑫旅店门前,及通盛街与永吉路交叉口有两处私建的挡车桩,这些高矮不等、长短不一的挡车桩将经营业户门前的空地围成了一个自家停车位,不仅影响其他车辆停放,也影响着市民的正常出行。执法人员请来专业人员,用气焊切割机将这些在公共空间违法设置的挡车桩强制拆除,还市民畅通的出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