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县

日期:2017-02-28  发布人:  作者:  来源: 浏览量:13564
     

  一、基本情况

  东宁市地处黑龙江省东南部,面积7139平方公里,地貌呈“九山半水半分田”特征,辖6镇102个行政村,人口23万。自然环境良好。气候温和湿润,年平均气温6℃,有效积温2900—3000℃,无霜期150天,年均降雨量495毫米,素有“塞北小江南”美誉。物产丰饶,是全国万两黄金县(市)和全国百名重点产煤县(市)之一,盛产滩头鱼、大马哈、松茸等名贵特产和山珍。东宁要塞、五排山城遗址被评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森林覆盖率达85.3%,是全国生态示范区、全国绿色农业示范区。区位优势独特。北距绥芬河市50公里,南距珲春市240公里,距哈尔滨市519公里,东与俄罗斯接壤,边境线长139公里,距俄十月区24公里,距俄远东最大铁路编组站乌苏里斯克市53公里,距黑龙江省进入太平洋的最近出海口和俄远东最大旅游城市符拉迪沃斯托克市(海参崴)153公里,居中俄朝三角交界地带的中心,是贯通陆海联运出海口、对接“龙江丝路带”最南端的节点城市和东北亚国际贸易大通道上的交通枢纽。百姓生活富裕。是黑龙江省首个农民人均纯收入万元县。2015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完成27397元、20004元。经济发展活跃。2015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62亿元,同比增长7%;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1亿元,同比下降29.7%;固定资产投资105.4亿元,同比增长11.3%;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1.3亿元,同比增长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7亿元,同比增长10.8%。社会事业繁荣。是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市)、国家卫生城、全国文明城、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县(市)、全国法治先进县(市)、中国黑木耳第一县(市)和全国重要的二战文化城市。

  二、全国文明县(市)城全面提升

  (一)经济发展态势良好

  2015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62亿元,全口径财政收入7.4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1亿元,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05.4亿元,实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397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0004元。对俄经济合作蓬勃发展,完成境内各园区整合和体制理顺,“园区经济”持续做大,口岸功能进一步完善,东宁口岸完成改扩建,专业口岸加快建设,东宁口岸成为金伯利进程国际证书制度指定口岸和进境粮食指定口岸;建成黑龙江省珠宝玉石产业基地和全省首家琥珀交易中心;俄木屑、石油液化气实现进口,海产品恢复批量进口。三次产业不断创新升级,到“十二五”期末,我市三次产业比重由2010年的23:26:51调整为22:28:50,特色农业蓬勃发展,全市农村经济总收入由2010年的36.9亿元提高到65.7亿元;工业经济持续壮大,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由2010年的3.3亿元提高到11亿元;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37亿元,金融本外币存款和贷款分别达到110.97亿元和51.77亿元,旅游总收入达到5亿元,三岔口镇成为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

  (二)政务环境廉洁高效

  办事程序进一步简化,把行政审批事项较多且需联(协)审的政府部门入驻人民办事服务中心,建立了集中政务公开栏,推行政务公开。同时设立监督举报箱,开通书记、市长热线电话和网上民情直通车。制定出台《关于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办法(试行)>》,使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执行落实程序化、具体化,做到了有章可循。以“行风热线”节目和“民心网”为载体,受理群众诉求,帮助群众解决各类问题。2015年“行风热线”共播出215期,受理群众咨询投诉989件,解决答复率100%。发挥互联网优势,重点建设“民心网”,坚持每日浏览和登记转办,实行7个工作日回复制度,目前“民心网”受理的咨询、投诉问题已全部解决完毕。

  (三)法制环境公平公正

  以“五城同建”为契机,巩固提升“全国平安县(市)”成果,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人民防线建设,创建“平安边境”,确保了139公里边境线安全;深化基层平安创建活动,提升了平安村、社区等十大“平安创建”水平;公安机关持续开展“平安雪城、春季护航、百日护游”等专项行动,2015年公安局共侦破各类刑事案件199起;司法局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03件。以“六五”普法验收年为目标,深化依法治理,开展“法律七进”、法治示范村(社区)活动,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组织执法单位开展向宪法宣誓活动,营造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推进了法治东宁建设。

  (四)市场环境不断规范

  以建设“诚信政府”为龙头、“诚信企业”为基础、“诚信公民”为根本,全方位构建社会诚信体系。健全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积极推行党务、政务公开,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的社会公众监督网络。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先后成立12315消费者投诉中心、消费者投诉网站等相关平台。东宁金街被评为全省诚信市场,绥阳黑木耳批发大市场被评为全国文明诚信市场。积极开展农村消费品市场、农资市场节日市场等专项整治行动,防止假冒伪劣商品流向农村,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规范了农资市场交易行为,维护节日的安全稳定,为推进优化诚信市场环境奠定了良好基础。

  (五)人文环境健康向上

  理论武装广泛深入,完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先后邀请国家、省市党校教授、讲师开展专题学习辅导,组织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市委全会精神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宣讲87场次,创建正能量百姓宣讲小分队工作经验入选“全国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100招”;创办了志愿服务“爱心网”、志愿服务QQ群,《爱心东宁》志愿服务专刊,建立了160个志愿服务组织,注册志愿者12000多人,正式授牌爱心店100家,并设计制做了东宁市爱心地图,我市“十五分钟爱心圈”志愿服务品牌获得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十佳志愿服务品牌荣誉称号,“文明代言人在行动”志愿服务品牌获得黑龙江省优秀、牡丹江市十佳志愿服务品牌荣誉称号,郭明义爱心团队黑龙江省东宁红豆分队获得牡丹江市十佳志愿服务团队荣誉称号,东宁市团结社区和东宁市妇幼保健院获得牡丹江市十佳学雷锋志愿服务站荣誉称号。创新开展“我为城市代言”、家风家训建设、创建凡人善举榜、“最美东宁人及美德阳光少年”评选等活动,推进核心价值观建设落细落小落实,在全市建立了6个示范点,我市荣获全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示范县(市)”荣誉称号。

  (六)人居环境日益优化

  高标准完成城市规划28项,稳步推进村镇规划全覆盖。投资24亿元改造棚户区76万平方米,改造农村泥草房3450户,建设各类保障房9397户,城镇化率从47.9%提高到60.1%。新建江南河带状公园等10个公园,新增绿化面积38.2万平方米,成为省级园林城市。东升水电站引水工程加快建设,改造老旧自来水管网百余公里。新增水冲式公厕13座,对老体育场进行了改造。规范早晚市场管理,取缔敞口垃圾箱和非法营运三轮车。加大交通整治力度,主城区全部禁鸣,构建起“各行其道,各泊其位,各禁其鸣”的城市交通环境。启动滨河热电热源改造工程,改造供热管网50公里。集中开展环境污染治理,空气Ⅱ类标准天数逐年增加。绥阳镇被评为“国家级一村一品示范镇”,三岔口镇成为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6镇全部成为国家级生态镇。改造城区内道路30条,新建公路23条,总里程达249公里。

  (七)创建活动蓬勃开展

  连续多年荣获全国文明县(市)城荣誉称号,荣获省级文明村镇建设先进县(市)称号;2012年我市被评为全省创建“三优”文明城市工程先进单位;公安局、检察院和国税局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截至2015年,我市共创建文明单位83个(其中市级文明单位51个);创建全国文明镇1个,省级文明镇3个,市级文明镇1个;创建成文明村68个(其中市级文明村56个);创建9对军民共建先进集体(其中4对市级军民共建先进集体)、6个文明社区、10个文明小区。

  (八)市民素质显著提升

  我市先后开展了“十大孝星”、“十佳德孝少年”、“ 十佳文明出租车”、“ 十佳文明驾驶员”等评选表彰活动,共推选边城好人代表471人、评选出道德模范23人,陈桂霞等7名同志入选牡丹江市百名道德模范,孙鹏、李长顺、王贵芬3名同志入选黑龙江省百名道德模范,孙鹏、李长顺入选国家级好人榜;2014年创建了“凡人善举榜”,并利用微电影、电视专栏、道德讲堂、展板等形式对他们的事迹进行广泛宣传,在百姓间传递睦邻友好、乐观向上、自强不息等价值观。2015年开展了“最美东宁人”评选发布活动,评选发布范围及类别设置均为历年评选活动之最,在全市广大干部群众中引起了强烈反响,截至活动推荐结束,全市各党委、群团组织及社会各界共推荐上报213人,东宁市委最终表彰发布42个类别65名“最美东宁人”。在传统节日围绕“欢庆我们的节日”,组织开展“红红火火过大年”、“志愿服务活动月”、“孝亲敬老庆重阳”等主题系列活动,通过“家庭才艺展”、“邻里守望”、“三下乡”、“美化家园行动”等活动传承剪纸、绘画、经典诵读等传统文化,倡导文明节俭过节,市民文明素质显著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