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城市质量精神”口号有奖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1日 截止时间:2017年04月05日 【字体:

为大力实施品牌发展战略,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关注质量工作,积极创建“黑龙江省质量强市示范市”,东宁市质量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征集具有东宁特色、便于传播的东宁市“城市质量精神”口号。

一、征集时间

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3月28日。

二、征集要求

1、主题:突出东宁市城市特色和质量强市理念。

2、内涵:以质量为主题,具有鲜明的倡导性,充分反映我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成就,扩大东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3、格式:“城市质量精神”表述语要求言简意赅、寓意丰富、朗朗上口、便于宣传(原则上不超过16字),同时需提交“城市质量精神”文字解释说明,字数不超过500字。

4、版权:投稿人须保证所投稿件为原创,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或所有权,否则后果自负;稿件一经录用,其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归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

三、征集方式

1、征集作品可通过电子文档或纸质递送两种形式投稿;可个人报送或集体统一报送,作品数量不限。

2、应征稿件应注明“东宁市城市质量精神征集活动”字样、联系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

四、评审方式

东宁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征集的作品进行评选,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五、奖励方式及说明

1、本次城市质量精神征集活动设录用奖1名。

2、城市质量精神录用奖奖励人民币1000元。

3、所有提交的作品无论采用与否,恕不退还。

4、经采用的作品由主办方统一安排用于公益宣传。

5、本公告由东宁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东宁市质量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东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刘晓宇  联系电话:0453-3688191

电子邮箱:lxy00008@163.com

邮寄地址:东宁市宏源街9号




东宁市质量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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