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0项、第41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
问题20:东宁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管护不到位,在非雨季仍有生活污水溢出。
问题41:部分县(市)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未正常运行,长效运维管护机制尚未有效建立。各县(市)区垃圾分拣中心大量闲置,随意丢弃生活垃圾现象比较突出,村头和道桥两侧尤为突出,穆棱镇昌盛牧业后侧、穆棱市八面通镇四合村生活垃圾随意倾倒。
二、整改目标:
问题20:加强日常运行管护,完成雨洪溢流口封堵。
问题41: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规范运行,做到农村生活垃圾及时收运、规范处置。
三、整改措施:
问题20:
1.立行立改东宁市瀚科水务有限公司院内雨洪溢流口的封堵,督促铖仕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将施工降水排入污水处理厂管网。
2. 加强日常监管,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不定期对东宁市污水处理厂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杜绝违法排污问题发生。
问题41:
1.优化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推动各乡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正常运行,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建立农村生活垃圾长效运维管护机制。
2.建立全市农村生活垃圾长效运维管护机制,加强督导检查,有效整治农村生活垃圾散乱堆放问题。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要求东宁市瀚科水务有限公司完成院内雨洪口的封堵,督促铖仕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将施工降水排入污水处理厂管网。加强日常监管,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不定期对东宁市污水处理厂排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确保雨洪口无生活污水溢出,杜绝违法排污问题发生。
2、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稳定运行,以及散乱垃圾堆放点得到有效整治,我市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健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保洁、收集、运输、处置长效管理机制名农村环卫作业保持常态化,使村庄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五、公示时间:2025年4月28日至2025年5月9日
公示举报受理部门: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受理电话:0453—6430201
受理地址:牡丹江市西安区西三条路517号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东宁市委、东宁市人民政府(盖章)
2025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