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四十一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
问题四十一:部分县(市)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未正常运行,长效运维管护机制尚未有效建立。各县(市)区垃圾分拣中心大量闲置,随意丢弃生活垃圾现象比较突出,村头和道桥两侧尤为突出,穆棱镇昌盛牧业后侧、穆棱市八面通镇四合村生活垃圾随意倾倒。
二、整改目标:
问题四十一: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规范运行,做到农村生活垃圾及时收运、规范处置。
三、整改措施:
问题四十一:1.优化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推动各乡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正常运行,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建立农村生活垃圾长效运维管护机制。
2.建立全市农村生活垃圾长效运维管护机制,加强督导检查,有效整治农村生活垃圾散乱堆放问题。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2、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稳定运行,以及散乱垃圾堆放点得到有效整治,我市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健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保洁、收集、运输、处置长效管理机制名农村环卫作业保持常态化,使村庄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五、公示时间:2025年4月28日至2025年5月14日
公示举报受理部门: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受理电话:0453—6430201
受理地址:牡丹江市西安区西三条路517号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东宁市委、东宁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