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相关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到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东宁市司法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推行政务公开的要求和部署,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