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林业局查处一无证木材加工点 |
|
作者:黄永林 文章来源:东宁在线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1-18 10:49:04  |
|
近日,县林业局根据群众举报,在大肚川镇老城子沟村,查处了一无证木材加工点,执法人员依法对责任人进行了处罚。 11月12日晚,根据群众举报,县林业局林政稽查人员在大肚川镇老城子沟村村民谭庆泉家,发现了近百袋已加工完的锯沫子;在四轮车和院落里还有一些来源不明的木材,其中有不少是用于加工锯沫子的鲜材。执法人员在调查询问时,村民谭庆泉既没有合法的购买木材手续,又拿不出合法的木材加工许可证。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未经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在林区经营和加工木材,不论其木材来源是否合法,均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按照《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0条规定,没收其非法经营的木材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下罚款。 对此,林业主管部门已对责任人进行了依法查处,木材来源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森林资源是国家财产,保护珍惜森林资源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和责任,近几年,随着黑木耳产业的发展,锯沫子等原材料价格上涨,货源紧缺,个别黑木耳生产业户受利益驱动,无视国家法律法规,未经批准上山盗伐林木、私拉乱运随意加工木材,不仅破坏了生态环境,也给我县林政管理工作带来了难度。在此,我们希望有关部门加强监管的同时,也希望全县人民积极行动起来,自觉抵制非法经营和加工木材行为,保护森林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共同爱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
 |
|
| 文章录入:jackyean 责任编辑:jackyean |
|
上一篇文章: 县依法治县办组织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活动 下一篇文章: 有关部门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
| 【字体:小 大】【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