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筹措资金,提高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全市率先实现“双10%”

日期:2013-06-25  发布人:  作者:  来源: 浏览量:2260
     

      为提高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待遇,缓解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购房压力,财政部门积极筹措资金,努力提高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我县机关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自2007年1月份开始实行,缴存比例为“双5%”。2012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实现“双8%”。2013年,为使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充分享受社会发展成果,真正提高干部职工住房消费能力,解决干部职工购房后顾之忧。经县委县政府同意,财政部门克服骨干税源下降、资金调度调紧张等困难,积极筹措资金提高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在全市率先实现“双10%”,仅此一项财政年增支近600万元。

(责任编辑: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