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镇财政所加大“一事一议”监管力度 确保项目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日期:2012-12-18  发布人:  作者:  来源: 浏览量:2282
     

      一是坚持民主筛选申报。为确保“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符合实际、符合民意,东宁镇财政所按照上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申报要求,积极配合镇政府对全镇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进行申报,对各村申报的公益事业项目进行严格筛选和审核,对超出议事范围、不符合规定程序和政策的筹资筹劳建设项目不予申报,使项目遵循民主决策、筹补结合,量力而行、注重实效,因地制宜、村民自愿,村民受益、阳光操作的原则。2012年,我镇筛选出万鹿沟村北大门等四个村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并协助镇政府对村级申报的项目进行规范指导,使申报的项目程序合法、立项规范、资料齐全、方案合理。
      二是严格日常检查监督。为确保全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保质保量,财政所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各个项目跟进服务,加大对各村“一事一议”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检查监督,同时督促村委会要对该项目进行认真组织和实施,还要严格按照制定的建设方案成立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发挥议事监督小组、及村民的监督作用,做到施工前对议标、招标程序监督,施工时对工程质量监督,确保工程高质量完成。
      三是加强项目事后审核。“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竣工后,我们首先要求村委会及时组织议事监督小组进行初验,并将初验结果上报镇政府,同时申请乡镇人民政府组织验收,镇政府主管领导协同项目负责人、财政所长、经管站长等人对该项目进行镇级验收,验收合格后,再经县级复验和审计合格后再方能进行批复。在我们严格把关、细心审核下,全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发挥了积极作用,推动全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有了较大档次的提升。
 

(责任编辑:曹秀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