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关于对商务局环境效能建设重点工作考评办法

日期:2012-10-29  发布人:  作者:  来源: 浏览量:4265
按照《2012年度牡丹江市县(市、区)、开发区及镜管委经济社会发展主要责任指标考核评价办法》的要求,为确保东宁县“环境效能专项行动”工作的落实,制定如下考评办法。
一、考评范围
商务局党委及下属支部。
二、考评依据
张晶川书记在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工作报告和《2012年牡丹江市“环境效能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及县(市、区)、开发区及镜管委工作职责。
三、考评内容
考核评价以年度为单位,每年基础分值为100分,同时另有适当加分因素最高加分不超过5分。
1、“五治五提”正风肃纪行动开展及完成情况(50分)。
1)对正风肃纪行动重视情况(10分);
成立领导小组3分,有行动方案3分,有检查4分。
2)“十条禁令”组织学习贯彻情况(10分);
落实到位3分,标识明显2分,未发生过违纪现象5分。
3)“十条禁令”自查纠情况(10分);
原则上每月检查一次,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每次1分。
4)制定和落实环境效能建设制度情况(10分);
制度建设5分,落实执行及时不打折扣5分。
5)受理和处理环境效能举报投诉情况(10分)。
处理投诉100%10分,每差5%扣1分,未及时处理扣2分。
2、对环境和效能检查及问责情况(40分)。
1)围绕“五治五提”为重点的正风肃纪行动专项检查和明察暗访情况(10分);
每进行一次专项检查或明察暗访2分,每问责一次4分。
2)围绕市委十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10分);
采取有效措施2分,每检查一次2分,每问责一次4分。
3)围绕重大项目和招商引资工作开展情况(5分);
采取有效措施1分,检查一次2分,问责一次2分。
4)围绕骨干企业和重点企业生产经营中“涉环涉效”问题解决情况(5分);
有具体方案措施2分,解决问题3分。
5)围绕利民实事落实情况(5分);
有具体方案措施1分,落实到位2分,问责一次2分。
6)围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5分)。
有具体方案措施1分,落实到位2分,问责一次2分。
(责任编辑: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