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人民生活环境切实解决群众信访

日期:2013-01-10  发布人:  作者:  来源: 浏览量:4539
     

      2013年1月9日上午有居民电话上访,反映位于光明街县交警大队西侧的朝鲜小吃油烟低空排放,污染环境。值班人员立即将情况如实记录,及时向大队领导报告,贺大队按照“七包管理制作制”安排包片人员及时处理。

      经现场检查,该店已开业二个多月,主要经营朝鲜族汤饭和拌莱,偶尔有些炒莱。该店的前身不是饮服行业,没有安装专用的油烟排放装置,油烟低空排放,对楼上的居民造成污染。监察员依法对其下达了《环境违法行为改正通知书》,责令业主在2013年1月24日前改正违法行为。并经过细致的讲解,使业主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错误,并表示按照环保要求的时限改正,安装专用的油烟排放管道。
 
(责任编辑: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