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县人大召开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

日期:2013-02-01  发布人:  作者:  来源: 浏览量:1231
        

    1月31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九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敬国,副主任李欣宏、张东年、王珉芝、程震宇及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副县长黄书文及县法院、县检察院领导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东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述职评议实施办法(草案)》。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敬国作了总结讲话,他说,对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工作进行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定权力和重要职责,也是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今后一段时期将要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县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对述职评议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会议通过的《东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述职评议实施办法》对“一府两院”述职评议工作进行了详细、系统的规定,是人大常委会开展好述职评议工作的重要依据,也是落实县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的重要体现。从今年开始,县人大常委会将严格按照述职评议实施办法,有重点、分步骤开展好述职评议工作。
    李敬国在讲话中说,对“一府两院”开展述职评议的目的就是促进“一府两院”更好的依法履行职权,为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优质服务,为县委提出的“1117工程”,“十个重大突破”和“提前五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供坚实保障。县政府,县法院、县检察院要正确认识、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述职评议工作,虚心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