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局在优化环境中对违纪违规
日期:2010-11-28 发布人:
作者: 来源:
浏览量:1111
建设局在优化环境中对违纪违规 行为的处理 年全体干部职工在“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群众最满意单位评议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系统内通报;责令书面检查、停职检查;调离岗位、待岗培训;扣发奖金、岗位津贴;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1、对上级行风建设任务、措施贯彻落实不力的; 2、执法时使用不文明用语和禁语的; 3、执法时不主动接待、故意刁难、态度生硬的; 4、行政执法互相推诿、不受理、不处理的; 5、工作时间擅自脱岗、抹牌、玩电脑游戏的; 6、执法时不按规定着装的,“首席代办员”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影响的; 7、执法时“吃、拿、卡、要、借、报、玩”的; 8、工作中除异地来人,中午喝酒造成影响被举报查实的; 9、被举报问题查实和影响全系统“双评”工作的; 10 (责任编辑:建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