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任务分工

日期:2010-11-23  发布人:  作者:  来源: 浏览量:1182
     

       为推动全县未成年人思想建设工作持续深入发展,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和牡文明办发[2010]3号文件《关于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点专项工作方案》的要求,现将今后一段时期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任务分工如下:
       一、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宣传教育。
       牵头单位:县文明办
       责任单位:县外宣办、县教育局、团县委、县妇联、县旅游局、县关工委、城区、县广电局、县财政局
       工作任务:
       1、继续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主要新闻媒体每年推出一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典型,在寒暑假、“六一”儿童节等具有积极教育时间刊播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节目和公益广告,加深未成年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认识和理解,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做到思想情感上认知认同,学习生活中遵循践行。
       2、把未成年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与群众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东宁人七种精神宣传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三优”文明县城创建结合起来,团县委、妇联组织内容健康、积极、向上的主题实践活动,丰富教育形式,深化教育内容,强化教育效果。
       3、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广泛深入地开展道德实践活动,免费开放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公益性文化设施,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重要作用,提高未成年人的文明礼仪素养和思想道德品质。
       4、充分利用重要纪念日、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系列活动,营造激励和教育广大未成年人的浓厚氛围,使社会主义价值体系融入未成年人思想意识和精神世界,增强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
       二、进一步深化学校德育工作工作,提高未成年人科学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文联、团县委、县妇联、城区、广电局、建设局、民政局、县公安局、县综治办、县卫生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财政局、县工商局、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
       工作任务:
       1、继续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办学理念,不断提升中小学校德育工作水平,引导广大未成年人“做一个有道德的人”, 定期评选三好学生、星级少年、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志愿者、环保卫士等活动,树立先进典型,倡导未成年人在家孝敬父母、在学校尊师爱生、在社会奉献爱心。
       2、深化教学改革,改进德育教学方法,通过开展“我与祖国共奋进”、“祖国发展我成长”、“少年军校”、“城乡少年手拉手”等活动,培养具有良好道德信念和人格魅力的德育队伍,取得良好的教育成果,得到广大学生家长的认可。
       3、从义务教育阶段做起,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严查严处挤占节假日、科任课进行补课、有偿上课等现象,利用重要纪念日、节庆日、假期及综合实践课对学生进行主题实践、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及研究性实践等活动,深入开展“阳光体育运动”,每学年召开运动会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制度,积极倡导“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职业精神,大力加强师德建设,完善班主任工作激励机制。
       4、扎实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广泛开展《三字经》、《弟子规》、《千字文》、《增广贤文》等中华传统经典和《可爱的中国》《谁是最可爱的人》等红色经典诵读活动、诵读比赛,有计划地组织富有教育意义的宣传栏、广播站、校园网或举办歌咏书画、读书演讲、科技发明等形式多样的文体兴趣活动,建立健全校园网络文化,优化校园自然和人文环境,师生精神面貌积极向上,师生、同学、家校关系和谐,以健康的人文氛围熏陶人、培养人。
       5、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建设,充实师资力量,以开设心理健康选修课、活动课、专题讲座等方式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和指导,鼓励社会参与,发挥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作用,普及心理健康知识,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
       三、净化社会环境,保护和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牵头单位:县文体局
       责任单位:县外宣办、县文明办、团县委、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综治办、县财政局、县工商局、县城管局、县卫生局、县质监局、城区、广电局、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县关工委、各社区
       工作任务:
       1、相关单位严格执行对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准入管理制度,加大整治互联网、手机传播淫秽色情有害信息依法打击的专项行动力度,深入推进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活动,推广使用绿色上网过滤软件,在学校、网吧及公共上网场所、有未成年人的家庭全部安装绿色软件,净化网络环境。
       2、公安、工商、文体等相关部门切实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有针对性地开展治安巡逻,严厉督办学校周边涉校案件,始终保持强大威慑力,强化治安管理,临街中小学、幼儿园上学放学派民警维护交通秩序,坚决取缔“黑网吧”和变相经营网吧,严格整治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行为,优化学校周边环境,有效遏制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的玩具、文具、不良出版物、“三无食品”、在学校流传和销售。 (责任编辑: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