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在创建、贵在坚持东宁县文明单位 “双向”发展

日期:2010-11-23  发布人:  作者:  来源: 浏览量:1186
     

       近年来,我们按照省、市文明委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以贯彻落实《牡丹江文明单位建设条例》为主线,以追赶跨越、富民强县为目标,积极推进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创建工作始终保持基调鲜明、重点突出、全民参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取得了数量和质量“双向”发展。
       一、文明单位创建氛围浓厚。
       近两年,我们始终坚持把文明单位创建作为推动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的龙头工程摆上重要日程,形成“人人支持创建、人人参与创建”的浓厚氛围。
       1、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县文明办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转发了《牡丹江市文明单位建设条例》,明确了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建设内容和要求,并开展文明单位相关宣传工作,在《东宁新闻》、“东宁政府网”、《今日东宁》报纸开辟专栏,集中报道文明单位创建的发展变化,组织专项检查10余次,开展专项宣传50余次,专场演出20余场。通过参观、对比、访谈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展现文明单位创建成果,弘扬主旋律。
       2、高度重视、狠抓落实,提高创建文明单位共识。文明单位创建纳入县委年终目标管理考核,与单位的年终排名和单位干部职工年终奖金挂钩;领导班子既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领导者,也是实践者,在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提高执政能力、推进各项工作、开展反腐倡廉等方面的情况,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的整改措施,增强领导班子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全面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
       3、建立保障经费,奠定创建文明单位物质基础。文明单位创建是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完美统一,搞好文明单位创建,物质是基础,精神是动力,必须要有物质做保障。在文明单位创建中,坚持把创建文明单位的经费列入年度预算,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创建工作的需要。各单位加强了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绿化、美化和硬化;改善了服务设施;建立文化娱乐、健身场所。如今整洁明亮的办公场所、具有多功能的职工之家、方便快捷的局域网为文明单位创建提供了良好的环境支撑。
       二、文明单位创建特色鲜明。
       经过努力,东宁县文明单位创建逐步形成了三个发展趋势:
       1、文明单位创建管理越来越规范。在指导创建上注重抓文明单位的班子建设、职工教育、事业发展、环境美化、社会形象和档案建设。文明办把文明创建基础知识、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等内容做成课件,深入到文明单位面对面地向职工进行宣讲,进一步深化了干部职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加强了广大干部职工的行为规范教育。同时指导各文明单位完成了创建活动所形成的文件、资料、图片、声像的积累,文明单位创建档案达到了健全规范。
       2、文明单位创建层次越来越高。高度重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东宁县公安局荣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称号,财政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广播电视局等20个单位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特别是东宁吉信工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华宇工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开辟了东宁县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创建文明单位的先河,文明单位创建在数量和质量上实现了历史性突破。
       3、文明单位创建品牌越来越突出。各单位根据不同的行业特点,注重抓好特色创建,形成了一定的品牌。特别是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出入有境、服务无境”,县信用联社提出的“服务三农、打造信合品牌”的作法,得到了省、市文明办领导的高度评价,深受单位职工的欢迎。通过创建,群众切实感受到这些单位职工的服务态度变了,服务技术水平更高了,单位职工与服务对象的心更贴近了。这些单位的文明创建形成了品牌效应,引领着东宁县文明单位创建向更高的层次发展。
       三、文明单位创建成果显著。
       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扎实开展,使东宁县涌现出了市级以上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110多个,其中全国文明单位1个,省级文明单位(标兵)20个,市级文明单位(标兵)57个,省、市级文明小城镇2个,省级文明示范村1个,省级文明村(标兵)10个,市级文明村(标兵)20个,省、市级军警民共建共育先进集体3个,市级文明行业2个,市级文明社区、文明小区3个。形成了“三创”联动、整体推进的生动格局。
       四、主要问题
       回顾几年来的创建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从创建工作整体发展上看,我们的城市管理和环境治理水平得到较快提升,但人的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尤其是随着我们对外开放程度的进一步加深,这个问题和由此产生的矛盾将会越来越突出。二是从区域和行业上看,发展不够平衡的问题也较为突出,这些问题必须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我们将按照“文明单位”创建的具体要求,不断创新方法、创新载体、创新机制,加大宣传力度,推出一批全县文明创建先进典型。县文明办将组织、发动各宣传媒体,对省、市、县三级文明单位中的典型经验和先进集体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用先进典型激励社会,带动社会更广泛地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

东宁县文明办
     2010年8月19日   

 

(责任编辑: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