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县安监局“五强化”提高安全监管效能

日期:2010-11-22  发布人:  作者:  来源: 浏览量:1208
     

 

第17期
东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0年10月20日
 
东宁县安监局“五强化”提高安全监管效能
 
为不断强化监管队伍建设,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提高安全监管执法水平和能力,东宁县安监局要求全局人员强化五种意识,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能。
一是强化学习意识,提高业务素质。坚持理论学习与工作实际相结合,政治学习与业务学习相结合,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每周五全局人员集中进行学习,进一步加大机关干部的培训力度,经常组织内容实、形式活、效果好的执法培训活动,不断提高机关干部的履职能力。
二是强化创新意识,明确岗位职责。制定机关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落实岗位责任,避免缺位、越位、错位,杜绝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现象发生。针对人手少事情多的现状,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机制,全面提高工作水平和层次。
三是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从改进工作作风、端正工作态度、保持良好的内外部形象抓起,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执法公示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和办事督查制等制度,在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检查的同时,积极深入企业第一线开展督查、指导和服务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基础。
四是强化大局意识,增强协调能力。根据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特点,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取得各行各业各部门的支持和理解,抓住监管工作主动权,真正形成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合力。
五是强化廉政建设,提升安监形象。制定了行政执法人员“十不准”,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中,不接受吃请,不收礼品、红包,不为受理对象说情,不办人情案,有力地提升了安监执法人员的形象。
(责任编辑: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