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法院积极参与社会管理 打造“平安校园”

日期:2010-11-09  发布人:  作者:  来源: 浏览量:1311
     

 

东宁法院积极参与社会管理 打造“平安校园”
  
东宁法院积极参与社会管理,主动延伸少年审判工作,高度关注少年成长的社会环境,加强与学校、社区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合力打造“平安校园”,为孩子们学习成长创造平安和谐的环境。
一是选派法制副校长。针对最近频繁出现的校园安全问题,该院制定了详细计划,选派优秀法官担任法制副校长。共向县城内7所中小学选派优秀法官担任法制副校长,定期深入学校,近期加大了对学校的走访力度,由原来的与校长沟通到现在深入到各班级,与师生开展主题座谈会。通过座谈了解学生的法律需求,采取相应的措施。
二是开展“法官进校园”活动。将5月定为“送法进校园月”,组织干警深入全县各学校,大力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让学生从小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做到不去伤害别人同时,照顾好自己的安全。以刑庭副庭长为首的宣传小组,深入到县第一小学,开展了“弘扬法制精神,建设平安校园”为主题的法制宣传课,选择一些典型案例进行讲解,让学生掌握常识性安全知识及预防自救知识,增强抗风险意识,珍惜生命、善待生命,远离各种危险源,避免从事各种危险活动,积极主动预防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是深入开展家长培训。完善家庭教育功能,宣传教育工作延伸到每一位家长,让家长协助学校做好学生安全保护工作。家长在平时应经常与孩子沟通,了解他们的心态,采取正确的方式加以引导,将不好的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对学生进行法制宣传的同时,民一庭组成的宣传小组利用第二小学开家长会的时间,给各位家长上了一堂法制课,指导家长对子女的教育要讲究方法,培养孩子的身心健康,教育学生知法、学法、懂法,通过法律途径保护合法权益。
四是设置社区法律宣传栏。与协助社区在各小区设置法律宣传栏,不定期的宣传校园安全及如何构建“平安校园”的措施,发动广大群众的力量,全民参与共同建立平安和谐校园。并指导群众遇到危险特别是遇到学生被伤害应如何处理,呼吁全社会共同关注平安校园建设。加大对以学校和学生为目的的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故意伤害等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
五是依法审理各类校园伤害案件。用法律的手段规范和调节学校、家庭、社会之间的关系,在保护和处理学生安全活动中做到有法可依。法院要依法严厉打击伤害学生的犯罪分子,同时也要考虑未成年学生的特点,以人文化的审判理念,妥善处理好未成年参与的伤害案件。在处理学生伤害民事赔偿的过程中,要加大调解力度,尽量让学生懂得如何去理解别人,如何去爱别人,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争取做到处理一件,教育一片。
 
(责任编辑:东宁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