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简报第十六期

日期:2010-11-08  发布人:  作者:  来源: 浏览量:1365
     

 

东宁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简报
 
(第十六期)
 
 
自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开展以来,我局积极采取硬性措施和优惠政策相结合的工作方法,时时把握工作重点,突破扩面工作难点,取得实效。至2010年10月,东宁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际参保人数达到34327人。比去年新增4907人。提前一个月完成市局下达任务数。
一、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利用广播电视、电话进行大规模宣传,在社区、学校等居民人口密集场所张贴宣传资料,使城镇居民医保政策不断深入人心。
二、出台政策,吸引参保。首先,东宁县政府及时把低保救助资金调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专户。其次,为吸引参保者,规定普通居民每人每年缴费 140 元,政府补助80元;低保或重度残疾居民每人每年缴费44元,政府补助176元;普通学生、儿童每人每年缴费30元,政府补助80元;低保或重度残疾学生、儿童每人每年缴费15元,政府补助95元。随后,我们又制定了新政策,凡参保者连续缴费三年的,第四年开始按缴费标准的50%给予个人账户。
三、积极督导,抓紧落实。教育局和劳动局根据政府联合督察组的安排,深入到各个学校进行催缴,在教育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完成参保人数6948人,促进了目标任务落实。
四、强化培训,提高效率。对各乡镇社区、学校、幼儿园的居保业务代理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就信息采集、报销办法及医疗费的收取标准、特殊群体人员的验证、收款票据的分类使用等一系列业务要点,都作了详细的讲解,让业务人员在业务受理过程中能够做到驾轻就熟,为广大参保群众提供优质、快捷服务。
 
 
 
 
 
 东宁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9月8日
(责任编辑:劳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