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简报第十三期

日期:2010-11-08  发布人:  作者:  来源: 浏览量:1377
     

 

 
东宁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简报
(第十三期)
 
抢先抓早   防危杜渐
——劳动保障监察局针对建筑行业全程跟踪问效狠打“拖欠工资”风
 
长期以来,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这一“顽疾”成为全国各地岁末年初的“必修课”。东宁县解决建筑行业拖欠民工工资的问题尽管成效显著,但也未能逾越这一难题。怎样才能彻底根治拖欠民工工资这一“顽疾”,维护民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一直是劳动保障监察战线最高工作目标。劳动保障监察实行“网格”化管理在我省今年开始推广,我局以此次工作新革局为契机,解放思想,工作重心下移,以受理案件为工作重点变重点为主动调查违法用工行为,建立起对用人单位实行全覆盖、全方位、全动态、全过程监察检查的劳动保障新机制。采取开工一户查一户的坚决态度,主要做以下几点工作把劳动监察工作彻底深入到建筑企业当中。
一、   加大媒体宣传提高劳动监察力度
通过电视舆论新闻对已开工的工程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依法宣传劳动法律、法规,同时发放劳动保障监察提示板,该板用于张贴工程门口,作用1、可及时提醒民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及时的投诉举报用人单位的违法情况。2、可用于张贴民工的每天出勤事假表、工资支付表等。把民工工资支付彻底透明化,便于及时的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同时也可随时掌握该工程工资支付的相应证据为将来如有上访案件提供重要依据。此项工作开展以来共走访施工现场6户,下发《劳动监察改正决定书》5份,检查建筑民工958人。
二、   劳动监察协管员入驻监察
针对每个开工的工程项目,工程所在区域的社区监察员立即入驻该工程施工现场,对该工程按月支付工资情况、签订劳动合同情况、民工社会保险情况等进行全过程监控直至工程竣工或停工,死盯、死守保证劳动监察工作有效的落实,对违法用工行为及时进行上报,劳动保障监察局对上报违法行为及时处理,情节严重的按相应的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直至彻底解决拖欠民工工资等侵害民工合法权益的问题。
三、   加大民工工资保障金的收缴力度
建筑工程报建缴纳工程总造价的3%民工工资保障金用于防止该工程出现拖欠民工工资违法行为,我们今年加大民工资保障金收缴力度,撤销以往现金和抵押房产的做法,依法按照条例足额现金收缴,保证启动民工工资保障金时足额启动。
 
东宁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10812
(责任编辑:劳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