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县总工会2010年“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成果喜人

日期:2010-11-02  发布人:  作者:  来源: 浏览量:1481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和省、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的工作部署,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现代企业新型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管理,实现健康持续发展,东宁县总工会响应市总号召,在全县范围内持久地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单位)”活动。为确保创建活动顺利进行,东宁县总工会在第一时间制定了此次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同时成立了由工会主席任组长、分管副主席任副组长、相关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以工会为主,会同劳动部门和企业代表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布置各系统、直属工会,依据建会情况进行详细摸底调查,确定各系统、直属规模企业名单报县总工会法律部,扎实有效地做好“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单位)”的创建工作。成果主要有:
1、进一步加强了劳动部门、工会组织、企业三方协商机制。
2、建立健全了基层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3、建立健全了企业民主管理机制。
4、建立健全了劳动法律监督机制。
5、建立健全了劳动争议预警和处理机制。
6、本次创建活动东宁县总工会取得了突出的成绩,东宁县现共有1个企业被评为省级标兵和谐企业,6个市级标兵和谐企业,1个市四星和谐企业,1个市三星和谐企业。

       东宁县总工会在本次创建工作中,通过创建活动的深入推进,增强了企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全面落实了劳动保障制度和政策规定的自觉性,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树立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以实现社会、企业、职工互赢为目标,为加快实现东宁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和全面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积极作用。

(责任编辑: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