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市县司法局领导到绥阳司法所检查工作

日期:2010-09-30  发布人:  作者:  来源: 浏览量:1426
     

       9月13日,省司法厅、牡丹江市司法局、县司法局有关领导,深入东宁县绥阳镇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单位进行检查,并分别听取了县司法局局长李长顺同志和镇司法所所长冀慎才同志的工作汇报。

       市司法局张局长肯定了绥阳镇司法所团结向上,有干劲、有活力,无论是机关形象还是队伍面貌,各项工作成效突出。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指出了工作中的不足。

  张局长希望绥阳司法所人员再接再厉,找准位置,为建设和谐绥阳作出更大的贡献。
      (一)维护稳定更有作为。张局长指出,维护稳定,是司法行政部门的重要职责。司法所人员工作要在维护稳定上更有作为。一是要健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的“三大调解”工作衔接机制,充分发挥“点多、面广、线长”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优势,综合运用行政、法律和自治手段,在调处多样性社会矛盾、解决复杂性利益冲突方面发挥其他部门不可替代的作用。二是要抓好“社区矫正”,我们下一个任务一定要把这项工作做好,切实抓好劳教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三是要提高全所人员的业务水平,加大法律工作者的业务培训。
      (二)促进发展更有作为。要注重法律服务重心前移。
      (三)保障民生更有作为。要依托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更多地向农村基层倾斜,更好地帮助困难群众解决法律问题,在服务民生工作上有新突破。
      (四)队伍建设更有作为。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注重在学习和实践中不断提升班子的聚集力和战斗力。
(责任编辑:绥阳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