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司法所标识 推进规范化建设

日期:2010-09-20  发布人:  作者:  来源: 浏览量:1475
     

第十八期    东宁县司法局    二?一?年九月十九日

统一司法所标识 推进规范化建设

       庄重的蓝底白字并附司法行政徽的形象标识、醒目的灯箱和指示牌、整洁并统一标识的办公环境,这是东宁县今年5月以来司法所开展形象建设后已完工司法所的整体效果和感觉。东宁县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已成为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亮点,可以说,东宁县已拥有了真正意义上的“省级规范化司法所样板房”。


 

       根据省厅开展司法所外观建筑和规范标识的意见精神,按照东宁县积极开展形象建设提升工程的统一部署,大肚川、绥阳、三岔口等镇在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分别从司法所的外部标识、内部标识及其它形象入手,带头高标准地开展司法所形象建设。一是保证经费,在县司法局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挤出资金2万余元,由县局统一制作灯箱、指示牌、档案盒、门窗条等各种标识,发放至各镇司法所,保证了此项工作顺利进行;二是保证阵地,依托各镇政府的支持,依靠上级专项建设拨款,积极协调,为各镇司法所分别争取了3-4间单独办公用房,分设了所长办公室、调解庭、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室、档案资料库等,确保司法所各项职能的履行;三是保证规范,根据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要求,我们从软件、硬件两方面规范了司法所人员、制度、组织、机制等。7个司法所全部配备微机、打印机、148法律服务热线电话、传真机、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录音笔、交通工具等装备,实现无纸化办公;做到印章、标识、调解文书、调解员证、统计台帐“五统一”,由县司法局统一制作发放,保证了工作需要,提高了服务质量,司法所全部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


 

       截止至9月份,全县司法所标识更换、悬挂和硬件保障工作已基本完成,司法所建设再上新台阶,窗口形象得到明显提升,规范化建设强力推进,树立了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统一规范的整体形象。这项工作得到了司法部基层工作指导司和省司法厅基层处领导的一致好评。

 

(责任编辑: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