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县司法局认真落实“三项重点工作”为县域经济提供优质法律服

日期:2010-07-26  发布人:  作者:  来源: 浏览量:1838
     

 

东宁县司法局认真落实“三项重点工作”
为县域经济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东宁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政法系统“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通过组织全员学习转变思想,树立改革创新的精神,立足司法行政职能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一是立足司法行政职能,努力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大力开展“经济建设服务年”活动,制定下发了《东宁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经济建设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并将此次“服务年”活动纳入全年目标管理。通过组织学习,本系统内各单位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东宁县经济发展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目前公证处共办理招投标20件,减免费用10余万元。在旧城改造中,开发商手续不全,公证处一边办理公证,一边帮助开发商办理相关手续,并为其减免公证费用近5万元。为被动迁户办理继承、赠与等公证100余件。为边境公民域外活动提供了法律服务,为三岔口镇等边境公民域外劳务办理亲属关系、未受刑事处分、艾检报告、培训证等涉外公证400余份。充分发挥了政府法律顾问团的作用。全县律师广泛在政府职能部门、社会团体、学校、个体私营经济和公民中担当法律顾问,建言献策,在经济工作决策中提出有前瞻性、有价值的建议,做好参谋助手,为东宁县处理与外地经济纠纷、招商引资、重大经济合同的签订等项工作进行优质法律服务。正义律师事务所主任薛久宏担当县政府的法律顾问,近期,为县政府解决比利时商人与县绥阳镇欧兴碳业的租赁纠纷提供了法律建议,被县政府采纳,挽回了国际影响。东正律师事务所主任朗聪担当兴华煤矿的法律顾问,为该企业解决劳动争议,代理诉讼6起,帮助企业追缴拖欠煤款,共挽回经济损失60多万元。目前,全县律师担当法律顾问48家,两个律师事务所共代理案件298件,其中民商案件232件,刑事案件28件,行政诉讼案件21件,劳动仲裁17件。二是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努力预防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大调解格局,将“三调联动”、“调访一体化”、跨村调解等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构筑了调处矛盾纠纷新平台,做到三个结合。即人民调解与信访工作结合、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结合、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结合。在调诉对接工作中,认真做好婚姻家庭、继承纠纷、相邻关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纠纷、民间借贷、财产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适合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的纠纷,进行诉前调解,探索诉中调解。目前,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已受理群众各种诉求281件,其中,通过调解解决222件,引导诉讼26件,转交其他部门解决33件,书面接茬“两放”人员23人,接茬率达到100%。三是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确保公正廉洁执法。干警思想不断更新,由过去的传统型变为创新型,教育型;树立了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业务技能明显提高,通过严格的理论培训和技能训练,增强了实践能力和战斗能力,工作水平得到明显提升。行业作风明显好转。由于切实加强了作风、行风、纪律整顿,行业风气明显好转,特别是机关公务员的无私奉献精神和为基层为群众服务的意识明显增强,较好地解决了四难现象和工作效率不高的问题。社会形象明显提升。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法制进社区”、“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活动,共组织举办法制讲座10余次,免费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解答法律咨询400余人次,受教育群众达3万余人(次),全力推进依法治县进程。法援中心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做到应援尽援,共办理各类法援案件101件,义务咨询330人次,为当事人减免各项费用计20余万元,保证弱势群体获得司法公正的权力。
(责任编辑: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