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国务院批准东宁撤县设市

日期:2015-12-31  发布人:  作者:  来源: 浏览量:3036
     

  东北网12月31日讯 (王宇璇 记者 付巍) 年终岁尾,东宁迎来了新的起点,国务院批准东宁撤县设市。

  据了解,东宁撤县设市是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民函[2015]361号)批复同意。批文注明:撤销东宁县,设立县级东宁市。

  近年来,随着东宁经济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各项经济指标、产业结构、人口结构、城镇建设、社会事业等多方面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对俄经贸合作、特色农业产业化、三次产业升级、“五城同建”及美丽乡村建设获得重大突破。县域经济综合实力连续多年进入全省十强行列,各项工作先后荣获多项国家级殊荣。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东宁各方面条件成熟,优势明显,迎来了撤县设市的华丽转身。

  撤县设市的成功,标志着东宁的发展开启了新的征程。东宁要由过去以“三农”为中心和“无农不稳”的策略,转变为发展二、三产业和农业并重,促成“无农不稳、无工不富、无商不活”的齐头并重,做到有机的科学的结合。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东宁要借助“撤县设市”的东风,进一步发挥东宁作为“龙江丝路带”上重要节点城市的辐射带动功能和影响力,增强东宁城市吸纳能力和综合功能,改善投资环境,扩大招商引资,为东宁发展开放型经济增添后劲;争取国家和省更多政策资金支持,增强在资源开发和项目投资上的争取力度,加快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专业特色口岸建设、境内外园区转型升级、跨境电子商务等项目建设;深度参与区域经济合作,加快三次产业升级进程,推动绥东穆经济协同发展,形成更有活力的开放型经济体系,更好发挥牡丹江开放型经济发展龙头和全省对俄经贸转型升级开路先锋作用。

  同时,东宁要加快“五城同建”和美丽乡村建设进程,催生经济发展的软实力和内在动力,进一步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形成可持续发展的城市经济、高质量的生态环境;加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等改革进程,持续释放改革红利,让群众享受到更多的改革发展成果,确保实现“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困有所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