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黑山镇行政权力公开职权目录

日期:2012-11-27  发布人:  作者:  来源: 浏览量:2828
     

序号
项目名称
类别
实施依据
公开
形式
公开范围
公开时间
收费依据和标准
承办单位
1
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主管会计的任免和调换考核、批准
监督检查
《黑龙江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通报
社会
定期
不收费
财经办公室
2
村集体财务管理
监督检查
《黑龙江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第五条
政务公开栏
社会
定期
不收费
财经办公室
3
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备案
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条
政务公开栏
社会
长期
不收费
党政办公室
4
土地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监督
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政务公开栏
社会
长期
不收费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5
土地权属争议裁决
行政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
政务公开栏
社会
长期
不收费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6
林地所有权、林地使用权争议裁决
行政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七条
政务公开栏
社会
长期
不收费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7
村民对选举程序或结果有争议裁决
行政裁决
《黑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三十七条
政务公开栏
社会
长期
不收费
社会服务中心办公室
8
农业承包合同鉴证
行政确认
《黑龙江省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条例》第六条
政务公开栏
社会
长期
不收费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9
育龄夫妻生育第一子女登记
行政确认
《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三条
政务公开栏
社会
长期
不收费
计划生育办公室
10
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方案提出
其 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八条
政务公开栏
社会
长期
不收费
社会服务中心办公室
11
组织本级预算执行
其 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五条第二款
政务公开栏
社会
长期
不收费
财经办公室
12
决定本级预算预备费的动用
其 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五条第二款
政务公开栏
社会
长期
不收费
财经办公室
13
编制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其 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五条第二款
政务公开栏
社会
长期
不收费
财经办公室
14
编制提出本级预算、预算外资金和统筹资金收支计划和决算方案
其 他
《黑龙江省乡镇财政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政务公开栏
社会
长期
不收费
财经办公室
15
组织执行本级预算外资金和统筹资金的收支计划
其 他
《黑龙江省乡镇财政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政务公开栏
社会
长期
不收费
财经办公室
16
编制预算外资金和统筹资金、收支计划和调整方案
其 他
《信访条例》第十条
政务公开栏
社会
长期
不收费
综合治理办公室
17
农村信访工作
其 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一条《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六条
政务公开栏
社会
随时
不收费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18
基本农田保护管理
其 他
《人民调解若干规定》第九条第十款、二十款、二十一款
政务公开栏
社会
定期
不收费
司法所

(责任编辑:老黑山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