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广新局政务公开制度

日期:2016-11-18  发布人:姜颜  作者:  来源: 浏览量:4686
政务公开包括对外公开和对内公开。对外公开是指向全社会公开;对内公开是指向本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公开。
一、政务公开主要内容
(一)行政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发证、办照、登记、注册、年审事项,应公开其办事依据、资格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办理结果、工作纪律及监督投诉渠道。
(二)行政决策事项。教育发展计划(包括规划)、重大项目规划建设情况、人民群众应知的重大改革举措及其他重要工作部署。
(三)行政执法事项。主要是法定依据、种类、标准。
(四)重大人事变更事项。人事任免、干部竞聘上岗、专业技术职称、荣誉称号评审等条件、程序和结果。
(五)政府采购事项。
(六)工程招标事项。
(七)局机关收费项目及标准。
(八)其他应对外公开的事项。
二、政务公开的方式方法
根据政务公开的内容、性质、要求、对象等,实行分层次公开。
(一)需要向社会公开的,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介,以及开设电子信箱、热线咨询电话,设立政务公开栏等形式进行公开。
(二)需要在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公开的采用公开橱窗、公开栏、《会议纪要》等形式。局党组会会议纪要和局长办公会会议纪要只在局机关内部发行,一般一会一期,对局长议事情况随时进行公开。
(三)需要向部分人员公开的,通过召开一定范围内的会议或在一定范围内发放《会议纪要》的形式进行公开。
(四)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编订成册,并发行。
三、组织领导
文广新局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主管办公室的副局长和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政务公开的具体实施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所有公开的内容均须在公开前在局政务公开办公室备案,对外公开的内容须经局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签批审核。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坚持及时、准确而的原则,确保工作的时效性。
(三)相关科室要认真履行各自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职责,在科室内部确定兼职政务公开联络员,并报局政务公开办公室。
(四)违反本制度规定的,按效能监察和督查考核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