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安全用电管理的通知
日期:2017-08-15 发布人:办事大厅陶慧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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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入驻单位(窗口)、各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市人民办事服务中心大楼安全管理工作,避免用电过程中的违规现象而引发的安全隐患及火灾事故,确保用电规范、安全,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1.下班时必须及时关闭办公区域内的所有电源开关,插排一律断电。
2.办公区域除正常照明、空调、电脑用电外,严禁使用大功率的电热器具,如电热杯、电热棒、电炉、电热取暖器等。
3.发现用电异常,如异味、电压不稳、漏电等情况,应立即断电,并通知中心专业人员维修。
4.要加强用电安全自查,以窗口(处室)为单位,落实至个人,由窗口(处室)负责人负总责。
如违反以上规定,将对违反者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特此通知。
东宁市人民办事服务中心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四日
为进一步加强市人民办事服务中心大楼安全管理工作,避免用电过程中的违规现象而引发的安全隐患及火灾事故,确保用电规范、安全,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1.下班时必须及时关闭办公区域内的所有电源开关,插排一律断电。
2.办公区域除正常照明、空调、电脑用电外,严禁使用大功率的电热器具,如电热杯、电热棒、电炉、电热取暖器等。
3.发现用电异常,如异味、电压不稳、漏电等情况,应立即断电,并通知中心专业人员维修。
4.要加强用电安全自查,以窗口(处室)为单位,落实至个人,由窗口(处室)负责人负总责。
如违反以上规定,将对违反者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特此通知。
东宁市人民办事服务中心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