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县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编制并向社会公布2009年度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个部分。本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0911日至20091231日。本报告在中国·东宁政府门户网站(www.dongning.gov.cn)进行公开并可下载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东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5858000

一、概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本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组织机构及培训建设、工作机制建设、公开载体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东宁县调整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监察局局长任副组长,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镇、各部门也相应完善了领导组织。2009年,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专题研究工作3次。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设情况健全管理制度,统一制发了政务公开管理办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保密审查、监督考评等7项配套制度。各单位还根据公开工作需要,创新制定了有利于公开的具体制度。如:民政局建立健全了最低生活保障户三榜公示制度、低保评议制度,并在原三榜公示制度的基础上,对低保金的调增、调减、停发实行四榜公示制度等,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三)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在县政府网首页专门设立了政务公开专栏,开设了县长信箱等与公众交流的特色栏目,方便公众申请办理各类事务和获取咨询意见。除此之外,按照强化服务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了档案馆、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等公开载体建设。建立、完善了政府机关向同级档案馆和图书馆送交政府信息的机制,并充分利用报刊(《今日东宁》)、广播(交通广播)、电视等媒体和手机短信等平台,进行信息发布和查询。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保障情况2009年,东宁县每季度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专项检查,对部分政府信息公开上传落后的镇、单位发放督办函,有力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截至20091231日,全县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516条,其中:法规文件786条、工作动态466条、其他文件264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主要包括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发展规划、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经动态、行政执法、公共服务、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等九类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东宁县在网站上提供了依申请公开的流程、表格下载和直接发送等服务。2009年度没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

东宁县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设立了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明确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对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009年度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各类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二是少数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内容简单、流于形式的现象。三是公开的形式不够多,各信息公开义务人比较重视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但真正通过网站获取信息的老百姓却较少。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让更多的人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提高领导干部阳光意识二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定期督查通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一步规范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三是严格考核奖惩。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坚持量化考核,严格奖惩,通过严格的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无需报告的其他事项。

 

 

                                   东宁县人民政府

                                二零一零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