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县政府2011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县政务公开办公室综合各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直属单位的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三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111日起至12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东宁政府门户网站(www.dongning.gov.cn)下载。
  一、概述
  2011年,东宁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突出科学发展主题,以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效能政府和廉洁政府为目标,以服务人民群众为主线,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行业政务公开、基层政务公开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为重点,以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核心,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延伸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突出公开重点,完善公开机制,进一步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效益。
一是修改完善政务公开网页。按照便民、快捷、高效的原则,政务公开主要内容、企事业单位办事指南、政民互动、公众服务、部门链接等在政府门户网站首页均设有专栏,方便群众查阅。公众可以在网上直接留言或对政府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网络信息员将在第一时间给予答复。另外,县长信箱和县长热线指派专人24小时值班,重要来信、来电由县长亲自批示,县督办室逐一督办落实。2011年,县长信箱共收到群众来信26件,接听县长热线56个,达复率100%。加强各部门网页(网站)建设力度,县直主要部门全部建立了政务公开网页,国土资源局、旅游局、文广新局、经合局等10余个单位还建立了独立的部门网站。
二是丰富政务公开载体。建立了以政府网站为主,报纸、广播、电视、政务公开栏、信息公告栏等媒体为辅的政务公开体系,静态与动态互动,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结合,大大提高了公开效果。东宁县十个社区中,有5个社区设立了电子触摸屏,低保、计生、房产办理等相关信息“一触便知”;公安局交警大队办事大厅设置了一个20多平方米的电子大屏幕,办事指南全天滚动播放;全县六个乡镇都建设了公共服务中心,极大地方便了百姓办事。
三是突出重点领域公开。制订印发了《2011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加大了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公开,教育、医疗卫生、城乡建设等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事业单位办事的公开和政府决策的公开,促进了政府公开工作阳光透明,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建立了东宁县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共享专栏,对重点项目信息进行公开。国庆节期间,组织了“迎国庆、看发展,城乡建设重点项目公示活动”,将涉及民生的30多个重点项目通过东宁新闻、《今日东宁》报纸、在项目建设地设立公开栏等方式全部对外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二、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按照《条例》,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截至20111231日,通过网站、报纸、电视、宣传栏等各种媒介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900余条,其中: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860条,通过综合服务大厅公开360条,通过触摸屏公开120条,通过电子大屏幕公开50条;各信息查阅点共接待查阅群众1200多人次,向群众提供查阅信息1250多条;网上答复群众提问136件,答复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在政府门户网站上提供了依申请公开表格下载和直接报送服务,极大地方便了群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011年度,没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度,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度,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各类申诉案。
二、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尽管东宁县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三方面:一是政务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重点不突出。个别部门公开的内容,主要还限于工作职责、办事程序、领导分工、服务承诺等事项,主要数据模糊化。二是政务公开的形式单一,渠道不畅。部分单位政务公开仍然沿袭传统的办法对外公开信息,使公开的范围不广,时效性不强,严重影响了公开的效果。三是政务公开的随意性较大,重形式轻效果。一些单位仅仅落实在口头上,体现在文件中;有的只公开结果而不公开过程,有的不能坚持经常及时公开。针对以上问题,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改进。 
2012年我们将按照国家和省市的要求,将政务公开作为打造阳光机关、人本机关、和谐机关的重大举措来抓,使政务公开工作继续向精、细、深、广方面发展,在建设法治政府、效能政府、服务政府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一是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不断将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推进。把涉及人、财、物的行政决策和审批事项作为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从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以及容易产生不正之风、滋生腐败的环节入手,明确本单位公开的内容,不仅要公开结果,而且要公开决策的过程和依据,使政务公开逐步从办事层面向决策领域延伸。对不公开事项,要规定具体的标准,并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避免有些单位以此为借口,对应该公开的内容不公开。在全县范围内确定公开内容的刚性标准,并制订强制公开事项的目录,不论单位大小、职能多少,只要涉及这些内容和事项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按照规定的公开范围经本单位领导集体审核批准后,向社会公开,以此作为接受群众监督和上级检查考核的依据。
二是进一步创新公开形式。在确定使用政务公开的形式时,力戒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把有利于保障公民的知情权、便于群众实施监督作为标准,推进主动公开、免费公开、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工作。在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政务公开栏、公开电话、公开指南、一站式服务的基础上,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推进电子政务,建立和完善政府公共信息平台,加大网上公开的力度,增加服务内容,为群众提供公开、快捷、透明、高效的公共服务。搞好信息发布,创新方法,善于听取和收集群众意见和要求,凡是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和事项,在按规定及时公开的同时,要利用召开听证会、开辟网上在线问答等形式,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增加决策的透明度、互动性和科学性。
三是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通过明查暗访、问卷调查、听取汇报等形式加强检查,对照各单位制订的公开目录、基础材料和公开形式,看看是不是真正做到公开内容真实全面、公开形式方便快捷、制度保障健全有效。同时,通过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网上举报等方式,认真受理群众投诉,根据群众反馈的意见建议督促做好整改。加大评议考核力度。把政务公开情况作为民主评议行风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等活动的重要内容,接受社会各界的评议。加大责任追究的力度,对政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考核问责。对推行政务公开不力的,严肃批评促其整改。对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侵犯群众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确保政务公开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