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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类:政务公告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
  • 发文日期:2012-09-25
  • 名称:关于加强2012年国庆节期间全县政务值班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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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12年国庆节期间全县政务值班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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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做好2012年国庆节期间全县的政务值班工作,确保政令畅通和社会安全稳定,及时处理好节日期间紧急事项和重大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秩序,根据上级部门的统一安排,经县政府同意,现将节日放假安排和政务值班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2012年国庆节从9月30日至10月7日放假调休,共8天。其中9月29日(星期六)上班。
二、提高对节日期间政务值班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确保节日期间政府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各单位、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政务值班工作,主要领导要负总责,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落实,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及时妥善处理紧急、重大突发事件。
三、认真组织安排好节日期间本单位、本部门的政务值班工作,严格实行领导带班、干部24小时值班制度,坚决杜绝由更夫或返聘人员代替政务值班,严禁脱岗、漏岗、误事现象发生。
四、严格执行值班报告制度。凡是发生在本地区、本部门或本系统的重大突发性事件、重要社会动态、重大疫情和灾情及其它紧急重大事件,各镇、各部门在及时做好处置工作的同时,必须立即将有关情况向县政府值班室(县政府609室,电话:3623553,传真:3637818)报告,并跟踪掌握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续报,直至事情处理完毕。对因迟报、漏报、瞒报和处理不当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五、切实加强对政务值班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制订详细的政务值班工作安排表(在9月28日中午下班前报县政府政务值班室609室),并召开专门会议,向所有值班人员传达政务值班工作的具体内容。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保证政务值班工作正常运转和通讯联络畅通。
六、县政府政务值班室在节日期间,将重点检查涉及社会稳定和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单位与部门的政务值班工作情况,对未按要求安排政务值班工作的单位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
 
 
二0一二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