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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类:市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
  • 发文日期:2015-08-04
  • 名称:东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事业单位“三权合一”公共资源有关情况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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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事业单位“三权合一”公共资源有关情况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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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为全面摸清我县各类事业单位所占有的资产资源情况,加快推进我县“三权合一”(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权合一)公共资源项目处理工作,经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及政府各部门所属各类事业单位(包括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均要按照附件所列内容,准确填报相关情况。党委、群团组织、法院、检察院所属事业单位不在此次填报之列。

二、单位分类

根据2015年省政府四十七次常务会议精神,按照推向市场进行生产经营的能力,将事业单位分成两大类:一是资产资源类事业单位;二是非资产资源类事业单位。其中,非资产资源类事业单位是指不拥有自然资源,有部分财政经费,但同时能够面向市场取得部分收入的事业单位,如勘察设计、城市规划、资质咨询、科技服务、检验检测等具有一定业务收入能力的单位。以上两类事业单位可以分别分为四种类型:一是已经从事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仍然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的单位;二是完全具备生产经营能力,需要引入投资者合资合作进行经营的单位;三是既有事业费拨付、又有市场收入,但还不完全具备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仍按照原管理体制进行管理,待条件成熟后在推动向企业转型;四是不属于上述三种类型的事业单位。

三、报送程序及时间

(一)各事业单位根据本单位占用资产资源情况,首先确定本单位是资产资源类事业单位,还是非资产资源类事业单位,并对照四种类型,选择对应本单位情况的附件进行填报,其中,财务数据和人员情况以201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填报;其他内容和资源性资产以截至填报日的实际情况填报。填报情况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确认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主管部门。

(二)各部门对所属事业单位填报情况进行核实、确认、汇总,并按照模板(见附件11)所列内容,形成正式书面报告(重点说明暂时不能推向市场的理由和依据)。书面报告和汇总报表(单位分户报表由县财政存档备查)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于2015年8月10日前报送县财政局五楼国资办,电子版表格和文字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gzb5821035@163.com。

四、工作要求

(一)准确把握精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研究、深入领会和准确把握文件要求,对所属事业单位进行科学分类,并认真组织填报,为加快推进“三权合一”各项工作奠定基础。

(二)迅速组织填报。各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要第一时间将省政府要求和本通知精神落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级、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汇总及分类情况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填报内容承担主要领导责任,确保所填报内容全面、真实和准确。对不如实填报情况的部门,一经发现,将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

(三)按时汇总上报。各部门要认真组织所属事业单位填报报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报送,本通知电子版及表格自行到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文件栏目下载。截至报送日未上报报表和文字材料的,各部门要向县财政作出解释说明。

此次“三权合一”事业单位公共资源情况报送工作由县财政局牵头汇总,县编办、县审计局配合。

县财政局联系人:宋振海、李艳玲,联系电话:5821035。

县编办联系人:赵永岩,联系电话:3625500。

 

附件:1.资产资源类事业单位情况表一

2.资产资源类事业单位情况表二

3.资产资源类事业单位情况表三

4.资产资源类事业单位情况表四

5.资产资源类事业单位情况汇总表

6.非资产资源类事业单位情况表一

7.非资产资源类事业单位情况表二

8.非资产资源类事业单位情况表三

9.非资产资源类事业单位情况表四

10.非资产资源类事业单位情况汇总表

11.部门所属事业单位资产资源情况(报告模板)

 

 

东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3日

 

 

 

 

 

 

 

 


附件:
办白头(2015-14)关于报送事业单位“三权合一”公共资源有关情况的通知.doc
办白头(2015-14)附件.xls
办白头2015-14附件5.xls
办白头2015-14附件1-1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