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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类:市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
  • 发文日期:2015-04-13
  • 名称:东政发〔2015〕3号-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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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政发〔2015〕3号-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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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维护法律政策的统一性和严肃性,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按照《牡丹江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牡政法发〔2014〕12号)要求,县政府对2000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已经县政府第15届2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次清理共涉及文件249件,其中:保留58件,废止185件,修改6件。

二、予以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三、需修订调整的规范性文件,由各主管部门立即组织修订调整,报县法制办审核后按程序重新发布。截止2015年5月1日未完成修订调整重新发布的,一律停止执行。

 

 

 

东宁县人民政府

2015年3月25日